原則第一條裏說到“婚姻男女“的帖子可能被刪或被轉移到相關論壇。探春被刪的帖子,估計就是被列入“婚姻男女“範疇。那問題來了,探春的“Fort McHenry及其他“一帖是否該歸入婚姻男女範疇?每個人見解不同,海外原創的版主估計認定如此。
在鄰兄看來,更關鍵的是,版主刪帖後該不該給個原因解釋?這也是仁者見仁 智者見智了。文化走廊的原版主平等性就主張要給解釋,這樣好消除誤會。但版主會遇見一個非常情況,就是要刪的帖子多,解釋不過來。換作鄰兄,如果被刪帖的作者不問,我也不解釋,但對方問了,會給個解釋。
探春: 這隻是鄰兄讀後的見解,希望能部分解答你的疑惑(也解答我自己的疑惑)。不管如何,在網上讀、寫、討論,就是圖個愉快,請繼續開心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