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粒麵小羊皮,泛著奶油般的啞光,穿上它,瞬間從瑣碎的家務和溫吞的職場中抽離,變成那個走路帶風、冷酷又颯爽的獨立女性。價格不菲;我咬咬牙買下。然後,這件皮夾克開始了對我的掌控。
嬌貴的皮料怕雨、怕汗、還怕指甲印。出門前看天氣預報:降水概率超過30%?脫下。紫外線太強怕曬掉色?換掉。挑了個多雲轉晴、氣溫18℃的完美日子穿出去,落座時先觀察椅背是否有木刺,吃飯時在胸前圍三層餐巾紙。我不是那個隨性的人,我是這件皮毛的保鏢。
它開始控製我的體型。皮夾克的美感在於那份“將將好”的緊致。拉鏈拉上一半,腰線剛好掐住,那是巔峰狀態。但凡火鍋吃勤了點,或者飯後多塞了一塊巧克力,拉鏈劃過腰間的那聲輕響就成了審判。為了配得上這件夾克,我甚至深夜踏上了跑步機。不是我想瘦,是夾克有要求。
皮夾克對內搭也挑剔。穿白T太普通,穿連帽衫太臃腫,穿真絲襯衫又怕勾絲。為了這件夾克,我配了三條不同剪裁的牛仔褲和兩雙高度精確的短靴。出門前試衣間像戰場,折騰一小時,最後穿上它,鏡子裏那個“冷酷女性”的眼神裏全是疲憊。
它的控製力在換季時達到頂峰。疊了怕出褶。暴曬會發硬。買了專門的防塵袋。雨季,我神經質地打開衣櫃,摸摸它有無變化。黴斑會比我眼角的細紋更讓我心驚。
某天我在網上刷到一條評論:“這種重磅皮衣,隨便穿、隨便扔就好。穿出那股子磨損的舊勁兒。”
我凝望衣櫃裏那個被我供奉得一塵不染的“祖宗”。明天有雨。我是否該穿著它去菜市場擠一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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