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但因容量考量被“趕出”主帖的一組。
1. 拎包或空手的確比叮鈴咣啷提拉著外套強。我的配飾(墨鏡鞋包......)都比較單調,我喜歡釘牢一款,用盡興了再換,或者僅僅因爲懶。現在已經好多了,作業時偶爾會想著換花樣。被淘汰的另一個原因是我拍照不太笑,雖然生活中我是個很愛笑的人。合照會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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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下麵這兩張比主帖的同裙照自然些,外套本來是穿在身上的,實在太熱就下放了,最後拿在了手上(主帖那張)。:)
8. 這張拍出來就有種金屬感的不真實,不知道是不是逆光的原因。
9. 最後是主帖#8右圖原有光亮對比度下未經裁剪的原圖。我好些照片都是缺腳短腿的,以後一定注意。今天一天都是誌工培訓,特地早點上來鼓搗了這個超短篇,謝謝Mutsu敏銳看見和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