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各位神仙姐妹們還能曬夏裙,實在是羨慕嫉妒恨啊。我們村的氣溫已是一瀉千裏,潰不成軍的往下掉,再加上冷風嗖嗖助攻,還有什麽能比毛茸茸的毛衣更讓人穿在身上暖在心中的呢?一縷縷羊毛從綿羊身上薅下來,要經過洗毛去除油脂和汙垢;碳化,分解殘留雜質;拉伸細化毛條,漂白,染色然後才能開始成為合格的服裝原料,曆盡千錘百煉也不算誇張。深藍色的 poncho, 頭一次聽說是在三毛的《萬水千山走遍》, 南美的傳統服裝, 也很適合現代都市嘛。 明黃色的繭型毛外套, 和秋季配得一臉,一口氣從三十年代紅到現在。 芝麻色的毛衣, 小時候記得奶奶就在穿, 現在仍然在時尚界穩坐一把交椅。
升級版的羊絨毛衣近年來更得我心,柔軟輕薄的就像一朵雲,讓人不自覺的輕拿輕放,珍惜以待。連我這種鋼鐵直女綜合症晚期患者在穿上羊絨毛衣之後也會不覺溫柔了幾分。淡淡的燕麥色, 穿上特別斯文的效果, 說話都降了八度, 慢了半拍。染得極正極飽滿的皇室藍, 讓人眼前一亮, 穿在身上, 精氣神為之一振。 黑色的超大圍巾, 可披可穿, 束條皮帶就極有造型感。
最好的留在最後,媽媽的傑作,一針一線織就的溫暖牌羊毛衫,oversized sweater, 圖案有趣,配色合諧,二十多年的陪伴,跟著我走南闖北,每每輕撫,總能讓我睹物思人,紅了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