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3套,除第2套生日那天穿過,另外2套買了沒有穿過。就是喜歡,所以買了。當自己欣賞藝術,美麗的東西買回家的毛病吧。第2套是21歲生日那時候的男朋友,現在的老公送的禮物。買的時候,很嫌棄這個不明亮的顏色,可是他喜歡,隻好默默地買了。有次想捐掉,先生說“我買的生日禮物,你要捐掉?”隻好放著,一放就是幾十年,現在穿好像挺合我年紀了。這麽多年,每次買衣服,先生都隻挑深藏青。他隻喜歡我穿深藍色……我喜歡的衣服顏色比較明亮的。隨著歲月發現,知道他真的是喜歡深藍色,買衣服都不問他意見了。隨自己的喜好。
附加一條沒有穿過的晚宴裙,也是很多很多年了。現在穿緊緊的。真穿著去晚宴,隻能當佛坐著看美食,肚子塞不進東西。堅決不能真的穿出去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