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的二成儲蓄(東方人的習慣)。收入的四分之一住房。收入的一成吃飯(按發達國家的標準,中國人可能要多些)。還有一點投資在個人修養上。剩下的就可以買衣服了。這樣算下來,每月收入的二成到三成買衣服是合理的。如果有老公付房費房貸,那麽房費的二分一也可以考慮買衣物或首飾。
個人認為,一般上班的人,在每季開始的時候都應該置辦些新衣,所以可以在季節變換的時候將三個月打算在服裝支配的資金統一花銷。打折的季節到了,如果碰到物美價廉的好東西,可以動用獎金。
有關大名牌,個人認為如果是省吃簡用攢錢買名牌那就大可不必,名牌一樣過時,對於省錢的人來說沒有必要。說難聽點就是不配用。
還有人年輕,沒必要買太貴重的首飾,打扮更重要。
強調一下,這些都對領薪水的人來講。在家的主婦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