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臨睡前照了幾張。今早一看忍不住一聲歎息!
我比我外祖母高,但現在人胖,勉強穿進去,把好好個衣服生生給糟蹋了。求女兒做模特的那幾張還真是把衣服的條給顯出來了,但女兒比我高一個頭,把原本下襟在小腿肚上的過膝旗袍給變成了及膝旗袍,原來的味道盡失---雖然還算娥娜,但已是現代風格。
那年代良家婦女的旗袍花色都比較素雅,很少現在影視中常見的華麗和強勢。我手中的旗袍是由四套色組成:灰藍色底,趁肉紅色、明黃和土灰色的薔薇花組成的一指半寬的斜條紋圖案。布料是外舅公從日本留學回來時送給外婆的禮物。
人們通常所見的華麗和強勢隻有在重要場合才可能出現。體現經濟狀況的唯一區別就是料子。算起來我這件旗袍已經至少八十高齡了,到我手裏也將近三十年了,顏色依舊不張不揚稍帶一點女兒翹。
告訴大家一點小常識:雖然大戶人家會珠寶上身,但外人見到的都是一模一樣的假貨:真貨是要收藏的,隻有特殊場合才會拿出來戴。
今天要參加女兒畢業典禮,在家準備。語焉不詳,且倉促止筆,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