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件好色的服裝的時間都比較久遠了(此好色非彼好色)。23年前了,看見這個數字,就知道我自己也是快古董的人啦。那時候已經大學畢業,穿衣服想要穿出自己的個性,隻有自己做的衣服才不會跟別人撞衫。老媽會裁剪,就會請老媽裁剪好衣服,我自己用縫紉機縫製。現在的手藝都回潮了,隻有點縫窗簾的本事了。
勞煩老公遊強和大寶幫忙拍的照片,我故意要大寶幫忙,也是對他的生活情趣的一種培養的一種方式。
這是這件衣服不搭配時的樣子,來到北美,大家都穿得很素,這條裙子我很少穿。現在衣服多了,一年輪到穿一次,所以這麽多年過去,顏色依然鮮豔:
披條圍巾
換成綠色圍巾
穿件皮夾克,再配披肩
沒有披肩
配另一件外套
換成紫色披肩和鞋,效果好像沒有藍色披肩好
紅色的披肩,純羊毛的,當時看見一款樣子很相似的,要300多元,實在太貴,就自己去買了塊呢子,剪成這樣,也花了90多塊。有一條這樣的披肩很方便,出門帶上,還無數次給大小寶用作毯子。
背麵
對折起來用
是這個樣子
他們的幸福的婚姻生活和風流韻事
遭遇家暴 選擇報警。。。
男歡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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