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轉一篇關於新移民的文章
他說的很有道理啊, 隻能是收緊新PR的申請, 而不是約束已經是PR的人. 而且續PR沒說必須在新加坡呆多長時間的,隻是要求最後三年必須工作(不知道是必須在本地工作,還是公司派到國外的也算).
所有跟帖:
•
明顯是在修正以前過鬆的錯誤,收回一些PR
-發表新新主題-
♂
(0 bytes)
()
12/16/2009 postreply
0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