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轉一篇關於新移民的文章

他說的很有道理啊, 隻能是收緊新PR的申請, 而不是約束已經是PR的人. 而且續PR沒說必須在新加坡呆多長時間的,隻是要求最後三年必須工作(不知道是必須在本地工作,還是公司派到國外的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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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是在修正以前過鬆的錯誤,收回一些PR -發表新新主題- 給 發表新新主題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16/2009 postreply 00: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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