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要離趁早啊。

來源: 念念有詞的女巫 2009-08-03 23:32:53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24 bytes)
回答: 要離趁早!念念有詞的女巫2009-08-03 23:27:14
對他LP來說,長痛不如短痛。當然,很有可能最後痛苦的是他自己。

趁現在還有激情,離就離了。磨到後來,這日子還能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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