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有一段別人難以想象的艱難曆程,一人帶著二個小孩移民來到了北美,沒工作,沒有親戚在這裏,我離開新加坡的幾個月後,我的老公就從擔保了一個四川女人到新,所有的朋友都知道,就我不知道,2006年我回新去找他的時候,他喪心病狂,說:小孩不能跟著我,二個搗蛋的跟著我,我哪有幸福可言?老公一分錢也不給我和小孩,都是躲著我,
小孩就讀那所學校和幾年級他根本不知道,,二個人還不斷的一起來騷擾和侮辱我,目的
是讓我離婚,我知道那個小三的目的是看上我們的北美身份,為了報複他們,三年了我也不提出離婚(他是沒有資格在我所在地提出離婚的),今天我終於走近了律師樓,單方麵提出離婚,法律是公正的,我要為我自己討回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