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例外是聖滔沙,但那也是99年的.
現在JET在屋脊芝麻買了個永久地契有地房產,隻有兩個可能,他是新公民,或者他得到特批.
根據以往經驗,隻有在新投資數以億計超大項目的才會特批,而且,屋子的大小也有上限,必須自住.
JET對新的貢獻應該沒到特批的水平,他買的房子規格超標.就算他投資個大煉油廠應該都批不下來
首先,買一千四百萬美元的房產並不能加入新加坡國籍,隻能幫他拿到綠卡,大約1-2年後才能轉換國籍。針對這樣的“特殊人物”移民廳可以加快程序,但不可能抵觸法律。如果李連傑當真已經是新加坡國籍了,那說明他早在1-2年前就是新加坡的永久居民了。記得1-2年前他來過一次新加坡,說不定是為了綠卡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