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搞少男又一宗 32歲少婦兩周內7次與13歲男生胡搞
(2009-04-06 2:50pm)
(新加坡訊)一名32歲少婦,涉嫌在短短兩個星期內,7次與一名年僅13歲男生發生性關係,結果被控上法庭。
聯合晚報報道,這相信是本地第二起成年女人被控與16歲以下未成年少男發生性關係的案件。
不久前,一名女教師(也是32歲)也因為6次跟一名15歲男生發生性關係,被法庭判坐牢10個月。
今早在法庭過堂的少婦,是在一個星期前被控,法庭當時準許她以1萬元保釋,但她無法籌到保金,因此被還押至今,案件今天在法庭提堂。
少婦麵對7項控狀,指她於去年5月4日到5月17日之間,前後7次在該名13歲男生的同意下,跟他發生性關係。
控狀指少婦觸犯刑事法令第376A(1)(c)節的罪名。
在這項條文下,是指任何人(不論男女)對未滿16歲的少男作性侵入行為,一旦罪成,最高刑罰可被判坐牢長達10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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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女人如狼似虎啊
[即時報道]少婦搞少男又一宗 32歲少婦兩周內7次與13歲男生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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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應該是病態。 -雪化石- ♂ (0 bytes) () 04/06/2009 postreply 01:32:00
• 這個事情公安局好像也是不管的 -老兵油子- ♂ (0 bytes) () 04/06/2009 postreply 02: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