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確認書的有效期從今年3月3日至12月31日,雙方規定當浮動價(每個決定期限內紐約商品交易所當月輕質原油期貨合約的收市結算價的算術平均數)高於63.5美元/桶時,深南電每月可獲30萬美元的收益;當浮動價低於63.5美元/桶且高於62美元/桶時,深南電每月可得(浮動價-62美元/桶)×20萬桶的收益;而當浮動價低於62美元/桶時,深南電每月則需向傑潤公司支付與(62美元/桶-浮動價)×40萬桶等額的美元。
第二份確認書的有效期是從明年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並且賦予傑潤公司一個優先權,也就是傑潤公司可以在今年12月30日18點前宣布是否繼續執行第二份合約。第二份確認書的基準油價較第一份提高了3美元/桶,當浮動油價高於66.5美元/桶時,深南電每月可以獲利34萬美元;當油價介於64.8-66.5美元/桶時,深南電每月可獲得(浮動價-64.8美元/桶)×20萬桶的收益;當油價低於64.5美元/桶時,深南電每月付給傑潤公司(64.5美元/桶-浮動價)×40萬桶等額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