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級離退休幹部待遇:
1、購房補貼按建築麵積標準220平米。
2、配專職司機兼警衛,配醫護。
3、一年四次國內休養,每次三周,家屬不限。
4、飛機頭等倉或商務艙二至四個座位,火車軟臥,配三輛轎車或兩輛旅遊車,機場一般需配合起飛時間。
5、酒店高級套房,餐飲實報實銷。
6、醫療特供全免費。
離退休正省、部級幹部待遇:
(1)配備專職司機兼警衛、專職工作人員,身體差(七十五歲以上)增配醫謢人員;
(2)一年享有四次國內旅遊、休養,每次三周,帶家屬、子女人數不限。乘坐交通:飛機頭等艙或商務艙二位至四位,火車則軟臥房一間。地方交通:配備三輛轎車或兩輛小型旅遊車。住宿:四星級或五星級酒店(賓館),租住二間高級套房,住宿期間的餐飲實報實銷。
離退休副省、付部級幹部待遇:
(1)配備專職司機兼警衛及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差(八十歲以上)增配兼職醫務人員;
(2)一年享有四次國內旅遊、休養,每次兩周,帶家屬、子女人數以五人為限。乘坐交通:飛機頭等艙或商務艙以兩位為限,火車則軟臥舖二位;健康差,行動不便的凖包軟臥房一間。
地方交通:配備兩輛轎車或一輛小型旅行車及一輛轎車。住宿:四星級或五星級酒店(賓館),租住一間高級套房。
住宿期間的餐飲,本人及家屬,每天的標準為三百元,隨行工作人員二百元,實報實銷。
除以上的福利之外,正省部級級:每人平均一年的福利、津貼等(不包括退休金、級別待遇開支)一百一十二萬三千多元。
副省部級:每人平均一年的福利、津貼等(不包括退休金、級別待遇開支)九十三萬七千二百多元。
全國省部級幹部退休人數共計三千七百四十二人,副省部級幹部共計二萬七千四百三十五人。
這些離.退休官員長期住在風景區的珠海、深圳、上海、蘇州、杭州等地。光廣東省每年付出退休的副省部級幹部的轎車費就達到一億一千二百三十多萬元。
今年三月中央下達文件給退離休官員,文件內容是要減少退離休官員的福利待遇。
但是遭到這些退離休官員的激烈反對,理由是現任的官員為何不帶頭一起減少福利,而隻減少已經離退休的官員們的福利待遇。
其實,離退休官員們如上這些都是公開的福利,還有看不見的福利就更驚人。單是看這些公開的福利,細算起來每個離、退休的省部級官員每年就要花掉納稅人的錢達上千萬元。
地球上還有哪一個國家的官員們退休後有如此高級待遇和享受呢?
高官退休後的生活:
第一種情況不僅與原來的工作無關,而且即使有工作,也不拿薪水,沒有任何報酬。其中有一部分人,練習書法,學習繪畫,研究音樂,或者學習攝影,旅遊考察,享受在職時無法兼顧的個人興趣愛好。這些人,喜歡寧靜,退休之後是第二次人生的開始,而且完全退出公共生活,過的是有點類似於隱居的生活。
第二種情況包括著書立說,從事研究工作,或者受聘於大學,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把自己在任上的經驗和思考整理出來,轉變成學術產品。比如,李嵐清副總理退休之後著書立說;國新辦主任趙啟正退休之後到大學任教;我國駐法國大使吳建民卸任後,出任外交學院院長。
這兩種情況,一般都不會有爭議,因為前者僅限於個人愛好,這種愛好一般不會浪費公共資源,也不會涉及公共權力的濫用問題。而第二種情況,實際上是對社會的貢獻。這種貢獻,即使大學和科研機構給他們適當的教學報酬,出書之後,出版社給其適當的稿費,完全是按勞分配,是可以認可的。而且寫書出書,到大學任教,也需要真本事,沒有兩把刷子,是不可能有餘熱可發揮的。
現在,比較有爭議的是第三種情況,它給人的感覺是,高官在任時給企業很多照顧,卸任之後,高官在企業任職,企業給其高薪合法回報其在位時的特殊照顧,是典型的尋租腐敗,隻是賄賂在時間上滯後了。有的高官甚至直接從事盈利性經濟活動。他們在退休之後,雖然沒有了在位時的正式權力,但是高官退休之後依然有著非凡的影響力,這些影響力,在一段時間內依然可以為自己謀取私利。如遼寧省阜新市原市委書記王亞忱1998年退休之後,於2002年開始投身商海,在任期間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和公共權力打擊合作夥伴,強占他人財產,違法從事商業活動,牟取暴利。鄂爾多斯市烏審旗人民法院原院長腦日布退休後,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專門在自己任職過的法院代理案件,在那裏,法官都是他的老部下。這些官員發揮餘熱,就是利用其過去權力所產生的影響力,來謀取不當利益。還有一些地方的退休高官,利用自己的餘威,當土地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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