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嗎?
文/張鬱嵐
《生命與信仰》第23期
(3)聖經能使痛苦的家庭變成快樂的家庭
有一位大學畢業生,新婚之後生了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家庭非常快樂。後來因為受到社會上的刺激,沒有辦法解脫心裏的苦悶和煩躁便用喝酒來消遣,慢慢發展到每次都喝醉的地步,養成不可戒除的酒癮。醉酒以後又瘋狂打罵,使妻子受了很大的苦。工作的機關把他辭退,朋友不敢替他找工作,因此境遇一天不如一天。他把家裏的東西全都當掉和賣掉,但是喜歡喝酒的惡習卻反而更厲害。他的妻子隻能靠自己做手工來糊口,但是仍舊時常遭到打罵。這個大學生失業了許多時候,到後來竟然做了修路工人,以敲打碎石來維持生活,而每天所得的工資,仍舊全部用在醉酒上,回家還要妻子給他飯吃,如果招待不周到,就打罵妻子。一天,他正在打石頭的時候,有一個牧師在那裏講道,這個大學生聽了大受感動,竟然悔改信主,自動不再吃酒,就用當天所得的工資,買了麵包牛肉,歡喜快樂地回家去了。
家裏的小孩,聽見父親回來,嚇得亂躲起來,妻子正在床上生病,幾天不能做工,一天沒有開火,又餓又病,心裏暗暗地在想:每天給他擺上飯菜,還要把我打罵,今天連飯都沒有預備,一定打得更厲害了,她歎了一口氣,覺得自己命苦。但是一開門看見丈夫笑著進門,並且帶了麵包和牛肉回來,真是出乎意外的高興,當她問明經過,才知道她的丈夫已經悔改相信耶穌了。以後夫妻兩人合作努力經營生產,和酒永遠脫離了關係。這個家庭從此變為一個良好的基督徒家庭,全家快樂平安。
(4)聖經能使人心甘情願為主殉道
當拿破侖失敗被關在荒島的時候,有一次服事他的士兵不聽命令,他心裏非常難過,歎口氣說:“當我帶領大軍征服全歐洲的時候,叫哪一個人死,哪一個人敢不死,現在卻連我的士兵都不聽我的命令了。想到耶穌,雖然死了一千多年,還有人肯為他心甘情願地殉道,真使我讚美和欽佩不盡。”
在教會曆史裏,記載著一個事實:有四十個可愛的兵丁,因為信耶穌的緣故,被羅馬官兵捉去定了死刑。他們都赤著身子被帶到一個結冰的湖麵上,讓他們凍死在那裏,但是許可他們反悔。在那個生死關頭的晚上,他們如果肯改變信仰,就可以上岸到監刑官那裏說明後立刻可以得到免刑。那天晚上,站在岸上的哨兵看見一隊天使飛翔在那些殉道者的上空,在他們每一個人的頭上放一個冠冕,並且接他們上天,立時滿天響起了歌聲—“四十個殉道者,四十個冠冕。”最後他們一起都升到天上去了,但是隻有一個人的冠冕仍舊掛在高空中,好像沒有人接受的樣子。忽然,那個哨兵聽見一個人的腳步聲,抬頭一看,原來是那四十個人中間的一個走近到他的身旁,這個人逃避了冰湖,不願意殉道。那個哨兵驚奇地望著他,立刻把自己的衣服和徽章脫下來遞給他,說:“你這個愚笨的人啊,如果你看見我今天晚上所看見的一切,你決不會放棄你的冠冕。現在你來站在我的崗位上,我願意去承受你的福分。”他馬上赤著身子走上冰湖,迎接那榮耀的殉道,這時候那停了很久的歌聲,又繼續唱起來“四十個殉道者,四十個冠冕”。你務要至死忠心,必能承受生命的冠冕!四十個基督徒,他們寧可殉道而不願意改變信仰。
(5)聖經可以使人得到真正的平安
有一位有名的牧師羅倫黑爾(RowlandHill),他一講道,就吸引了很多的聽眾,教堂裏麵時常容納不下,隻好在野外布置講台。有一次,他在山上講道,英國女王維多利亞乘著華麗的馬車,帶了許多的隨從,路過這個地方,女王便停下車來聽道。黑爾牧師便喊著說:“我現在要拍賣一個人的靈魂,誰出的價錢最高,便賣給誰。”他接著說道:“我聽見魔鬼出了一個價錢,說:‘我要用財富榮耀買那個靈魂,我給他錢財,叫他一輩子無論怎樣也吃用不完,又給他世界上最高的地位,要他做世界上最大的國王,但是他死以後,他的靈魂要歸於我。”黑爾牧師接著說道:“我聽見主耶穌出了一個價錢,要買那個靈魂,他說:“我要用自己的血買他的靈魂歸我,我甘心背負他的罪孽替他死在十字架上。當他在世上的時候,也許受人羞辱,被人虐待,也許不能過很富裕的生活,但我要帶他去見我的父,住在他的家中。”黑爾牧師轉過臉來問那個維多利亞女王說:“你願意把你的靈魂賣給誰呢?”維多利亞立刻回答說:“我願意把我的靈魂賣給為我流血的主耶穌!”女王從此便信了耶穌,後來成了一位有名的女王,英國曆世曆代因此受福不淺。女王從前雖然有財寶和地位,但是因為她沒有耶穌,所以心裏沒有平安。
近代蘇格蘭小說家沃爾特•司各特爵士(SirWalterScott)在臨終的前一天早晨,坐著病車叫仆人把他推到書房,他的女婿陸克哈鐵坐在他的旁邊,他對女婿說:“請把書讀給我聽!”陸氏看著圖書館裏幾萬冊精裝的書籍,覺得一點頭緒也沒有,便問他說:“讀哪一本書呢?”他回答說:“隻有一本書!”這時候他女婿才明白,於是拿下聖經,讀給他聽。當人離開世界的時候,所有的書籍都失去功用,隻有聖經能給人安慰。
德國第二任大總統興登堡氏,他八十四歲才離開世界。當他有病睡在床上的時候,醫生看他的疾病沒有好轉的可能,體力也一天天衰退下去,就對他說:“死神已來到門口了。”他不慌不忙用手摸到了枕旁的聖經,翻到約翰福音第十四章就慢饅地讀耶穌的話;“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那裏,叫你們也在那裏。讀了就對他的醫生說:“請死神來吧!盡管請死神來。我已經預備好了。”
六、愛聖經超過愛惜自己的性命證明聖經是神的話
世界上隻有壞書被政府禁止、燒毀,卻絕對沒有一本好書反而會受到逼迫的道理。但是聖經卻不是這樣,聖經明明是一本愛人救人的書,但在曆世曆代卻受到了各種的逼迫。在耶穌降生以後的三百年之內,羅馬皇帝用盡各種方法想要除滅聖經,並且把讀聖經的人一一搜查出來加以殘酷的殺害,他們施行了十種長期可怕的逼迫。有一次,一個國家有十五萬基督徒被殺。他們把基督徒關在一間房裏,外麵堆滿木柴,然後點火把他們活活地燒死。有的把基督徒五十個捆成一捆,丟在海裏。羅馬皇帝建造了一個大戲院,可以容納二萬人,中央留一塊空地,四圍用鐵欄和觀眾隔開。在指定的日期,把基督徒關在戲場的中央,然後從一個大鐵籠中,把饑餓的老虎或者獅子放出來。饑餓的老虎一見有人可以吃,便向基督徒猛撲過去,把他們活活撕成碎片,吃下肚子去。戲院內的觀眾以這樣的事情來取樂,好像看戲一樣。許許多多的基督徒就這樣殘酷地被殺害,作為羅馬的一個快樂日。當基督徒受逼迫的日子,有幾件很值得記念的事情:
有一個教會的監督名叫玻雷卡(PolyKarpos),他們把他拿住了,因為他已經是八十六歲的老人,所以他們不忍心把他處死。他們對他特別寬待,隻要他肯說一聲“我不認識拿撒勒人耶穌”就可以釋放他。但是他回答說:“我不能說我不認識他,我已經服事了他八十六年。在這八十六年中,他從來沒有虧待我,我怎麽可以愛惜我這個身體而說不認識他呢?於是他們把他抬到火裏去燒。當他下半身已經燒枯了的時候,他還能說話,他說:“感謝神!我今天有機會能夠被人燒在這裏,用我的性命來為耶穌做見證。”
另外還有一個姊妹他們隻要她向亞底米(Artemis)偶像鞠一個躬就可以釋放她,但是她怎麽說呢?她說:“你們叫我揀選基督呢?還是揀選亞底米呢?第一次我揀選了基督,現在要我再揀選,我還是揀選基督。”結果她也被殺害了。有兩個姊妹站在那裏說:“有許多神的兒女已經被拖去殉道了,我們為什麽還留在這裏呢?”後來她們也被拖去關在監牢裏,當她們看見許多人都給野獸吃了,她們又說:“許多人用血為耶穌做見證,為什麽我們隻能用口做見證呢?”這兩個姊妹中,有一個已經出嫁,另一個姊妹也已經訂婚了。於是她們的父母,丈夫,未婚夫都來勸她們,甚至把親生的小孩子也抱來求她們否認主,但是她們卻說:“你們想拿什麽來和基督比較呢?”結果她們也被拉出去給獅子吃了。她們一麵走,一麵唱詩,直到被獅子撕得粉碎。
至於逼迫聖經和殺害基督徒的事情就是在今天仍舊不少。在南非洲和西藏蒙古一帶,常常發生傳教士被殺的事情。非洲有一個小島,在島上居住的人信奉異教。後來有一位傳教士把聖經用他們當地的土話翻譯出來,教導土人閱讀,因此有許多土人都信了主。但是那個島的女王卻非常反對這件事,她把教士趕走,竭力除滅聖經,把島上所有的信徒都下在監裏,用各種方法叫他們拋棄聖經,仍舊相信異教。女王叫士兵把基督徒吊在高而陡的山崖間,士兵一手拿著刀子,一手拿著女王特赦的命令,向基督徒說:“你願意放棄聖經而得到生命嗎?”基督徒回答說:“永不!”於是那非常鋒利的刀立刻割斷了那繩子,信徒便從懸崖落下,粉身碎骨。他們寧可舍棄他們的性命,卻不願意放棄聖經。
朋友們!你看見了嗎?他們為什麽這樣的愛聖經,甚至看聖經比他們的性命還要緊呢?因為聖經使他們認識救主耶穌,而救主耶穌是他們的生命、安慰、快樂和盼望。為什麽柯達克照相機廠的創辦人柯達克先生跳海自殺呢?難道是因為他的錢財不夠多嗎?或者是因為他的名聲不夠大?這些都不是原因。他感覺到人生的空虛。名利不能安慰他,音樂、美術、娛樂也都不能解除他內心的饑渴和空虛。朋友們!你平安嗎?你快樂嗎?如果罪和死亡的問題使你沒有平安,請你快來查考聖經,結果能叫你寧可舍去性命,也不願舍去聖經。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