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顧 :控指出挪用2400萬 5人自導自演漏洞百出
控方指康希等人自導自演,精心密謀挪用2400萬元建堂基金,假裝進行投資,但投資其實根本不存在,而且漏洞百出。
城市豐收失信案5月5號開審,在主控官念出長達12頁的開庭陳詞中,控方指6名被告的罪行是“刻意安排,精心協調和小心執行的計劃,跨越很長一段時間,並涉及數以百萬元計的錢財轉移”。 控方說,這不是“孤立的技術性違約或不經意的疏忽”。
控方指出,除了陳紹雲,其他5被告涉及共謀將2400萬元建堂基金,以債券投資名義,向Xtron Productions和PT The First National Glassware這兩家公司,分別購買價值1300萬元和1100萬元的債券。 但控方指,這些隻是紙上“投資”,實則是虛假交易,涉案人都密切參與規劃和資助何耀珊的音樂事業。1300萬元的投資,是用來安排製作何耀珊的首張英文專輯。
控方說,以下4點可看出債券交易是假的:
1、城市豐收教會身為投資者,和分發債券的兩家公司沒有協商。
2、被告們單方麵決定債券分發者給予的利息,以證明投資是優惠的。
3、沒真實考慮所答應的回報是否可行,或是否能回本。
4、被告假造文件掩飾。 商業事務局一舉突擊帶回6人,一天搜集所有資料 康希出主意投資額增10倍至25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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