屆時,各方保險公司、家屬各路人馬。.....
法拉利司機當場死亡,按照新加坡法律,這位仁兄在新加坡的財產的第一繼承人就是他的配偶。他們共同持有的財產馬夫人自然有一半,他老公的那部分在法律上她是第一繼承人。
在中國,繼承財產是財債一起繼承,除非你放棄繼承權;在新加坡,我不清楚情況。如果新加坡沒有類似的案例,可以在英國的案典裏麵找,因為新加坡屬於英美法係,這種東西肯定是服從先例。所以,馬夫人目前至少能得到新加坡部分她那塊了,這個是底線。
法拉利保險,肯定是份大保險,車本身價值在那裏;二是跑車,危險係數高,保額高,而且不是一般的高。
目前家屬可以索賠的第一對象是保險公司,本來是第一索賠對象的車主是第一個死的,這是他的優勢。
我在新加坡沒有聽說誰家老公犯法,老婆被人起訴的。說這話的人估計是活在民國之前,還誅九族連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