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最好的報仇辦法是:等當事人變成他的頂頭上司時把他也開了,而不是這樣。。

為了上司不合理的裁退而expose 這麽多人的identities!(Are they aware of your exposure? It is really not a nice way !)
很明顯,這種做法是很極端和不君子的!堅決不是好的鬥爭方式,反而很傻!

金子總會發光的。是人才,失去你是他白癡,他損失!是人才,你就會比他強,因為你比他年輕,時間就是本錢。這個他無法比!

我男人有一句話送給你:

"40 歲以後的都不要跟我比,我在上坡,他在下坡,幾年後,我們就會擦肩而過,我上去了,他就下來了!"
你覺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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