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dtxx/t813583.htm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於外交、公務和公務普通護照持有者互免簽證的協定》將於2011年4月17日起生效。
根據協定,持有效外交、公務和公務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和持有效外交、公務護照的新加坡公民,入境締約另一方隻要入境目的符合要求,且如不超過30日,均可免辦簽證。
2003年7月1日,中國政府開始對持普通護照短期赴華的新加坡公民實行免辦簽證政策。政策規定新加坡公民持普通護照赴華經商、旅遊觀光、探親訪友或過境中國,停留時間從入境之日起不超過第15天出境者,可免辦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