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裏房產太多,不告訴別人悶得慌

來源: 喜歡跳槽 2010-11-22 01:06:11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916 bytes)

一個永久居民家庭的懇求

(2010-11-22)

 

● 陳琳

  因為向往一個安全高效,透明廉潔的社會環境,我們帶著女兒來到美麗的獅城。通過努力,我們於2008年底取得了永久居民權。

  由於各種的原因,我們並沒有在取得永久居民權後馬上購買二手的組屋。直到今年8月初,看著房價迅速節節攀高,在家人的支持下,我終於在8月7日交付了1000元訂金購買一間位於裕廊東的三房式二手組屋。由於原屋主已去世,其遺孀需要辦理繼承的各種手續,造成我不能在首次交付訂金後的14天內交付第二次訂金,而是拖到9月2日才能交第二次訂金正式簽約。

  眾所周知,新加坡政府在8月底公布了新的房地產政策。政策一出台,我就聯係我的中介,要求她向建屋發展局申請我的個案按照舊政策執行,因為這個案按照常規應該是在8月底前就能簽訂OTP的。中介說不可能,也拒絕幫我申請。這就意味著我的個案必須按照新政策處理。

  我在中國隻擁有兩間房產:一間房產是我們一家三口自住;另一間房產是為了更好地與父母互相照顧,在2004年賣掉我父母原房產而在我家附近購買的。該房產與新加坡的三房式組屋相似,也是父母一直以來自住的。當時我們考慮到父母年事已高,辦理手續不方便,且我是獨生女,將來沒有遺產分配的問題,所以父母的房子就直接使用我的名字購買。當新加坡政府宣布新政策後,我為此煩惱了很久,雖然有朋友勸告我可以不向政府申報,但我們一家經過深思熟慮,覺得我們既然選擇了新加坡,就應該遵守新加坡的規定。所以我們還是在9月份忍痛賣掉我家自住的房子。但是,我當時就跟中介講,我父母的房子我是無論如何不能賣的。我已經沒有留在他們身邊盡孝,如果連他們自住的房子都賣掉,那是天理不容的。當時中介說這種情況是可以向建屋局申請,但要等到首次會麵(First Appointment)的時候才上訴,因為那時才有我在新加坡購買組屋的個案號(Registration Number),到時建屋局官員才會跟我說需要提供的文件。我當時就聽信中介的話,靜候首次會麵。

  結果,到了10月15日的第一次會麵,建屋局官員說我這樣的情況應該是在第一次會麵之前提出上訴,並得以批準才來辦理會麵。而我如果在當天才提出,就意味著這個第一次會麵必須延遲到我的海外房產申報上訴有結果之後,估計最快也要一個月的時間。如果我們不推延第一次會麵,我就隻能把我名下的父母居住的房子轉到我父母名下。由於賣主非常急於完成所有手續然後回國,我們為了讓賣主順利回國,就簽署了文件,無奈之下答應在六個月內把我的海外房產轉手。當時我們想,多花幾千元人民幣把房產換回我父母的名下吧。

  現在我的新加坡的組屋手續已經完成,我們就馬上著手辦理中國房產的換名手續。結果,真正一辦理,才知道在中國我要把房子轉名,各項稅費一共要人民幣2萬7000元(新幣約5400元),這對我們家無疑是一個非常重的負擔。而且,一旦我父母百年之後,這房子也還是要我繼承,到時我又需要支付一大筆繼承房產的費用。這對於我豈不是既花錢又費事,最後還是回到起點嗎?

  因此我在此代表我們一家,懇切地向建屋局陳情,我這樣的情況是否可以申請保留我父母的自住房產呢?在此我也鄭重聲明,我所說的一切並無虛言,都可以提供相關文件。

所有跟帖: 

原來是zt,還以為你自己呢?首先這樣的很平常。不多不多。 -一片油菜田- 給 一片油菜田 發送悄悄話 一片油菜田 的博客首頁 (1106 bytes) () 11/22/2010 postreply 01:58:11

那個8月底公布的新房地產政策是說什麽? -claudia0708- 給 claudia0708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22/2010 postreply 06: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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