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告保險公司和律師 要索討近200萬元賠償

來源: chuanliu 2010-08-16 08:18:3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451 bytes)

看完這則新聞,覺得世道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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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告保險公司和律師 要索討近200萬元賠償

  現為新加坡公民的中國移民朱詠貞(46歲,譯音),在1993年投保美國友邦保險(AIA)一份有替換期(critical year)特點的壽險保單,保額20萬元。

  替換期是保單累積了足夠的現金價值(來自保費、分紅和紅利),來支付保戶將來年份的保費。保戶在替換期以後不必再付保費,卻能繼續受保。

  朱詠貞指根據保險經紀給她的估算書,替換期為第16年,意味著她在45歲時就無須再繳近4000元保費。

  2008年,AIA發信通知,說她須繼續繳保費直到她85歲,也就是替換期拉長了40年。

  她複信表明無須再支付,雙方來往多封信。同年10月,朱詠貞聲稱要讓其他受影響的保戶知道她與AIA的糾紛,在博客上發表對AIA不利的言論。一個月後,她收到AIA的律師信,才關閉該博客。

  她在去年5月聘謝智立律師,後來卻指對方擬的入稟狀不符其指示,錯誤百出,拒付他擬入稟狀的費用。

  去年6月16日,朱詠貞在不聘律師、不用通譯的情況下,單挑上陣,向AIA索討195萬元的賠償。她還指謝智立行為不當,與AIA勾結,要索5萬元的損害賠償。

  今年4月,AIA和謝智立律師不僅成功撤銷朱詠貞的索償書,連AIA反訴指朱詠貞在博客誹謗它也成功,可獲賠償。

  反之,朱詠貞要求助理主簿官撤銷AIA和謝智立的答辯書,以及AIA的反訴,全遭駁回。

  助理主簿官指估算書非合約,所計算的金額價值都非保證有的,也就無所謂的違約事件。朱詠貞對謝智立的指責無法確立,索償也毫無辯解理由。

  朱詠貞約兩個月前已向高庭法官陳利明上訴,但尚未有判決。

所有跟帖: 

板上釘釘的事也敢去告,真勇敢啊! -臭鼬,花花的- 給 臭鼬,花花的 發送悄悄話 臭鼬,花花的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16/2010 postreply 08:25:50

人都會晤理由的同情弱者,不管對還是錯。 -一城山色- 給 一城山色 發送悄悄話 一城山色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16/2010 postreply 17:28:19

保險本來就是騙人的,不可以買 -大小蝦- 給 大小蝦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16/2010 postreply 19:24:20

我看過這個案例 @ http://aialawsuit.blogspot.com -王順平- 給 王順平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17/2010 postreply 03:39:14

真是黑呀。。。 -蝦米人- 給 蝦米人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17/2010 postreply 22: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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