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 (圖)

來源: fffgfff 2010-07-27 07:17:50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681 bytes)



到異國他鄉謀生,最大的收獲是有了自己的土地,一塊可以稱為家園的土地。 每當春天來臨,其實不一定要春天,四季中任何一個季節,前後院的植物都明白無誤地提醒:世界很美好! 有一塊自己的土地真好。 土地私有是無產階級政黨最害怕,最痛恨的事情。這源於對土地私有的誤解或者有意曲解。 沒有一種製度是完美的,隻有不完整的製度製衡,社會公平與正義的關鍵在於如何製約。土地私有會影響人們的生活?造成人類在經濟地位上永久不平等?人口越來越多,大家都擁有土地,而私有土地又不能隨意進入,人們是不是最後都無路可走? 至少在目前的美國,土地私有沒有讓美國人的生活窒息,相反,土地私有,讓所有人的權利受到保護,人們彼此尊重,大家心態穩定:因為有屬於自己的家。 美國的土地私有,一個人購買了地或者房屋,房屋連同地和地下的一切都歸屬所有者。一片荒地,甚至一片沙漠,隻要有人購買了,用不了多少年,荒漠都會漸漸被綠化,不需要“植樹節”,人們自己掏錢購買樹木花草,美化自己的家園。土地私有的好處太明顯了,誰還會四處挖小煤窯? 到現在為止,美國20%的土地歸屬聯邦政府,大部分海洋也屬於聯邦政府,每個州政府還有不少共有土地。但政府沒有追求掌握全部土地所有權,如果沒有新項目,政府很少去購買土地,更不會去共有化土地。政府的土地大多變成了國家公園,森林公園。地方政府也沒有土地可以賣,要發展,需要設法吸引投資獲取稅收,而不是賣掉土地,大興土木,建設政府大樓。 政府土地上,隻要沒有標明不能進入,比如軍事基地,對公民沒有限製。所有州際公路,城市道路,公共區域,任何人也可以自由出入。人們日常生活並未受到土地私有的影響,有的人說看到別人家的花園很美,卻無法自由觀看,這的確是個問題。但是,你為什麽要到人家後花園裏去觀看風景? 受影響的是土地開發商的政府。如果要搬遷,要建市場,如果剛好有人住在那片地上,開發商和政府需要一家一家地去談判。價格補償談不攏,就打官司。美國司法部有個統計,80%的官司最後政府或者開發商得到想要的結果,這個統計被國內某些人用來證明,美國土地實際上也有”強製搬遷“,而且通過法律強製搬遷。對這些無知無畏者,的確無可奈何。美國司法部的統計從來沒有說過是通過強製搬遷達到結果,而是說最後起訴方獲得想要結果。怎麽得到想要結果?錢。美國是個富裕的國家,商人很富裕,如果搬遷對商業最終有好處,付出多大代價,商人們都願意出而已。 大家都擁有土地,會不會最後土地用光了?很難。美國的土地要上交財產稅,財產稅的多少,有當地議會開會決定。學校建設需要錢,住房子的人就要多交,公共設施減少,土地稅就少一點。向中國那樣,買了房屋一輩子收租金,不用交財產稅的好事,美國不會實行。美國財產製度不鼓勵依靠財產不勞而活,即使億萬富翁,死的時候,將要上交地產稅。 美國地產稅比較複雜。最初地產稅可以高達80%以上。如果一個人死了,土地資產將按照80%以上的稅率給你收走,那時候,美國避免了歐洲那種大片土地歸一個家族永久占有的現象。布什政府上台後,稅率有了修改,因為布什自己家就是一個農場主。 修改以後的土地稅率大幅降低。家庭資產要超過一定數量才需要交土地稅。例如2005年,總資產超過1,500,000美元,最大稅率47%; 2006-2008年總資產超過2百萬,最高稅率46%;2007-2009年總資產超過3,500,000,最高稅率45%。而2010年,土地稅率為零。過了今年,從2011年1月1日起,國會將恢複資產超過一百萬的按照55%的最高土地稅率上交。假設誰家裏總資產很幸運地有超過1百萬,在2010死去,比在2011年1月1號死去,留給後代的財產有55%的數量差別。 所以在美國,一個家族要想永久擁有土地,基本上不可能。你活著的時候,可以擁有無限的地產,隻要你有這能力,但你死後,像如同古代帝王那樣子子孫孫地繼承下去,法律不會允許,稅務局更不會允許。很多美國富人死後,不會給後代留太多財產,因為遺產大部分會通過遺產稅收走。他們寧願建立各種基金會,讓自己終生積累財富為社會所用,也通過基金會提供很少一部分幫助後代完成學業,僅此而已。通過繼承遺產富裕的年輕人,在美國不是一個褒義詞。這種私有製下的製度安排,比起金日成家那種世代繼承江山,以及***掌管國家企業和政權的做法,那一個更先進? 當人活著的時候,土地私有讓人盡力照顧好自己的土地,死後,一半以上都交給國家,回報社會。今天很多美國土地上的美麗公園,博物館,大多是早年美國富人的財產,他們死後,沒有如同歐洲貴族那樣留給後代。但是誰能忘記這些財富創造者的曆史?誰能否認土地私有製度在推動著自私的人類生活? 比起誰都沒有土地,又似乎誰都有發言權,實際上最後都落在官僚手裏的製度,普通公民權益卻不斷受到侵害的製度,到底那一種安排更好?現在中國的土地糾紛,早就打破所謂公有製減少交易成本的結論,政府有多少人力物力花在處理土地紛爭上?減少交易成本有利於交易雙方,共同獲得整個市場交易成本的整體下降。而通過壓製甚至剝奪的方式,將一方成本降低,而另一方為無限大,同時隱含的行政,法律成本遠遠高於平等商談成本,這根本不是市場經濟所定義的減少交易成本。 生活在美國,每一個擁有自己家園的人,站在”風可以進,雨可以進,國王不能進“的家門口,問這樣一個問題:自己在活著的時候擁有自己的土地,到底好不好? 我敢肯定,大多數人的結論要比一千個禦用學者的論文更加肯定。

所有跟帖: 

你最近放假了?也沒閑著啊 -笑比哭好- 給 笑比哭好 發送悄悄話 笑比哭好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27/2010 postreply 07:19:37

很早很早就失業了 -fffgfff- 給 fffgfff 發送悄悄話 fffgfff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27/2010 postreply 07:21:07

是啊.退休等於失業啊.弄一兩間銀行玩玩吧. -笑比哭好- 給 笑比哭好 發送悄悄話 笑比哭好 的博客首頁 (10 bytes) () 07/27/2010 postreply 07: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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