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男孩子,當他國18歲時,必需參加國民服兵役,完成後才能成為公民.因為他隻是PR的第二代.不用強製服兵役.但是,如果不服兵役,恐怕做不了新加破公民....
真正意思應不是這樣
所有跟帖:
• 是肯定做不了公民,連PR都拿不到。有個朋友就是這樣隻能拿著EP -then- ♀ (0 bytes) () 02/28/2010 postreply 18:24:18
• 你不是PR的主申請人,你沒有資格去申請公民或延PR。 -別想太多辦實事- ♀ (0 bytes) () 02/28/2010 postreply 18:27:37
• 一但離婚了或其他的,孩子跟著你你就得帶著孩子一起走人。 -別想太多辦實事- ♀ (0 bytes) () 02/28/2010 postreply 18:29:38
• 不是這樣說的 -yipo- ♂ (227 bytes) () 02/28/2010 postreply 18: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