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由主管經理簽字,表示部門內部已作了相關的工作或安排

來源: 草甸子 2010-02-04 07:03:2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44 bytes)
然後轉送人事部。無論此間為了留你而討論了多久,亦或經理太忙,而耽擱幾天都沒關係。辭職時間以你遞交辭職信的日期為準。你最好交信後再口頭通知人事部的相關人員,以證明你從哪一天開始通知公司的。免去不必要的麻煩。我也剛剛辭職,經過不同層級的談話後不能達至一致。最後他們還是將信轉送人事部。通知人事部隻是為了正式公開你的辭職一事,避免有人利用討價還價的時間製造事端讓你不體麵地離開。這種事不多,但我的朋友就遇到過。我們不想害人,但也不願被人害呀。你隻通知人事部,他們還是要與你的經理商量後才能作決定。否則經理不知道他的人已離開,還在安排工作豈不是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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