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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再見!”小女孩嘟起小嘴在左小霞的臉上重重地親了一口,蹦蹦跳跳地出門了。
小女孩是左小霞的女兒,叫樂樂,今年五歲,今天第一天上學前班。粉色的毛衣外套,上麵墜滿繡球花一樣的毛球,一蹦一跳之間,猶如一隻花蝴蝶。本來計劃要和丈夫馮炳坤一起去送女兒的,可是昨晚突然接到一個女客人簡妮的電話,約好今天一大早去看公寓。
一團粉色的背影消失在過道拐彎處,一眨眼,樂樂五歲了。離開歡歡的那一年,歡歡也是五歲,也是剛剛上了學前班。八年過去了,歡歡現在應該十三歲,青春期的男孩,也不知長成什麽樣子了?想起歡歡,左小霞的心裏便開始發堵,八年沒有養育過也沒有見過麵的兒子始終是她心裏的一根刺。如果不是五年前,承受高齡產婦的風險生下樂樂,不知自己會不會瘋掉。好在我還有樂樂,不然豈不是隻在為他人做嫁衣裳?
想到歡歡,就不得不想起他的父親向明浩。
與向明浩是什麽時候開始的?怎麽開始的?如果沒有記錯的話,應該是一個初秋的晚上。芝加哥的天氣陰冷潮濕,天空飄著小雨,香香川菜館湧進一波又一波的食客,她在逼仄擁擠的餐桌餐椅之間穿梭無數次。直至眼皮沉重、雙腿麻木、後腳跟生疼,最後一位客人離開後,才吃上晚餐。
從老板娘翠姐的手裏接過小費,她記得清清楚楚是一百二十美元。從餐館出來,雨已經停了,無月無星。地上濕漉漉的,一片一片的低窪處水光盈盈,她繞開大大小小的水坑,往停車的地方走去。那天上午有課,午後才趕到餐館,前麵的停車場已滿,隻好把車停到餐館後麵的路邊。那裏原來有一盞路燈,彼時卻沒有亮著,黑漆漆地。小街安靜極了,隻有自己的灰色尼桑車孤零零地停在不遠處。她快步向車走去,突然竄出一條黑影,鬼魅一般地衝到眼前。那人一身黑衣,整張臉用黑頭套蒙著,隻留下兩隻鼓出來的黑灰色眼睛和一排白色牙齒。手裏一把明晃晃的刀,發出瘮人的光,不足一分鍾便搶走她錢包裏的錢。如果不是聽從翠姐的建議把一半放在包包的夾層,如果不是向明浩跑過來,另外六十美元也在劫難逃。
唉!窮學生,真是艱難啊!錯誤也就是從那時開始的。左小霞輕輕歎息一聲,自言自語中準備出門。她化了淡妝,黑色闊腿褲,黑色高跟短靴,緊身及腰灰色短毛衣,托起傲人的胸部,外麵披一件鐵灰色厚長風衣,左手腕上挎一隻灰色教練包。脖子上一條金色上灑滿細碎紅玫瑰的絲巾,成為灰黑色係列的點睛亮點。
臨出門之際,她對著立在門邊的穿衣鏡照了幾照,又轉了一圈,飄逸而幹練,她滿意地笑了。
走出公寓大門,沿著二十五街從第一大道步行至第二大道,乘坐15路車在第八街下車,最後又步行幾條街,其間穿過華盛頓廣場公園,往南不遠處有一處高層公寓,她與簡妮約好在那裏見麵。左小霞不喜歡地鐵,一般坐公共汽車,隻要不是特別冷的話,她更喜歡步行。在曼哈頓做房地產經紀多年,左小霞早已駕輕就熟。她今天要帶簡妮夫妻去看公寓。簡妮的丈夫在紐約大學謀到一份教職,希望在大學附近找一套兩室一廳的公寓房。左小霞手上正好有房源上市。是她的一個客人戴維陳的出租房。戴維陳幾個月前,厭倦了曼哈頓的吵嚷擁擠,左小霞幫他在皇後區買了一套獨立別墅。騰出來的公寓出租事宜便交由左小霞全權代理。
簡妮打來電話,晚到半個小時。左小霞便踱步到華盛頓廣場公園裏。
八月底的紐約清晨,涼意已濃,來來往往的人流腳步匆匆。一對母子迎麵走來,小男孩大概四、五歲,亮黃色的薄毛衣外麵套著藍色牛仔連身褲,戴著一頂藍色牛仔布帽,說話奶聲奶氣。一位年輕的媽媽牽著小男孩的手,一邊走一邊說話。
離開歡歡的那年,歡歡也是這麽大。也有一件牛仔連身褲,是棕色的,裏麵經常配亮藍色的毛衣。歡歡五歲時的影像定格在了她的記憶裏,她不知道五歲以後的歡歡長成了什麽樣子。她最近總是想起歡歡,或許是因為樂樂剛剛過了五歲生日的緣故吧。她總能在樂樂的臉上、眼睛、神態裏看到歡歡的影子。每次想到歡歡,左小霞的心總是被猛烈地抽一次,又狠狠地疼一下。如果當初不是向明浩以拒不離婚相要挾,她又不想對簿公堂爭奪撫養權,為了自己的後半生幸福,她把歡歡留給了向明浩。
沒有帶走歡歡,是她最大的遺憾。
(未完待續)
(短篇小說收錄於竹心中短篇小說集《陽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