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義”成君子,“名利”治小人
文/幸福生
“禮”,初文作“豊”,最初並沒有示字旁。“豊”的說法雖然不一,但均屬祭祀用品,祭神要有最大的敬意,這就是禮。後來為了增加神聖感,又加了個示字旁,成為繁體字“禮”。示字旁,源於祭神的桌台,示字旁的字,往往事關天地鬼神宗祖。
簡化字“禮”,我實在找不出解釋。乚(yǐ)“豎彎鉤”,似乎無章可循。這類字隻為書寫方便,被稱作俗體字。
“義”,繁體為“義”,從羊,從我。“羊”,可謂古人最好的朋友,沒有之一。羊大為“美”,羊言為“善”,再加上羊我為義/義。我就是“羊”。至善,至美,乃義者也。
“羊”不愧為善美義的靈魂,你看,天上飛翔,火邊打烊,木旁有模有樣,水麵碧波蕩漾,洋洋灑灑。鮮美蓴羹,養生養顏,呼吸氧氣,幸福吉祥,自在徜徉,人人羨慕,非羊莫屬。
“我”字的確源於古代的一種兵器,但認為“義”下麵的“我”就是兵器,就有次序問題。“義”字的出現,一定要在“我”字之後,“義”下麵的“我”隻能是第一人稱我,所以我不能苟同,用武器的威儀解釋“義”字。
像美麗善良的“羊”一樣,從“我”做起,為善事,行善路,做善人,這種高尚精神品格便是“義”。
簡化字“義”和“禮”類似,屬於俗體字,似乎屬於解字的禁區。
“名”,會意字,從夕,從口。古人夜間行走,缺乏照明工具,彼此看不見,為了相互知會,就自呼自己的名字。“名”無非就是名字,再引申出名聲、名義、名望、著名。呼多了,耳熟能詳,但無非是一個名稱,名非實也。
“利”,會意字。甲骨文的“利”字,左部是“禾”字,成熟的莊稼;右部為“勿”字,“刀”字的基礎上又加了幾點。通常的解釋為,刀割莊稼,說明刀的鋒利。
我覺得莊稼旁邊的刀子,可沒那麽簡單。莊稼要不是你的,就不能碰,否則要付出血的代價,“刀”字上加的幾個血點就是明證。
後來“勿”字變成了立刀旁,立刀雖然還是刀,但擦幹了血跡,少了血腥,同時少了威懾,也讓逐利之徒趨之若鶩。
“禮義成君子,君子未必須禮義,名利治小人,小人不可無名利”。“禮義”成就君子,卻不應禁錮君子。麵對小人,不得以時,不必拘於禮義,可針對其驅名逐利名利的弱點治之。其實,小人之所以受名利所治,便由於小人是名利而成。
有一點不得不承認,這禮義和君子都出自奴隸社會,原本為奴隸主貴族定製,和奴隸甚至平民都沒有任何關係。
“禮”,文明有禮,“義”,從善如流,是做一個好人的行為準則;而“名”,隻能實至名歸,否則隻是虛名,“利”,必須取之有道,不可圖非分之利。
今天我們可以做自己的主人了,何不也君子一把,禮義一程。我們改變不了世界,卻可以做一個禮義的自己。我們愛惜自己的羽毛,珍重自己的勞動,切不能自輕自賤,成為名利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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