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牆者說
文/幸福生
多年前回國,出於無奈,成了翻牆者,第一次違法,而且是蓄意違法,不說是羞愧難當,總還是心懷愧疚,斯文掃地。
一開始,剛 teenager 的孩子堅貞不屈,誓不違法,不過很快就繳械投城了。不翻牆我就消失了,在中國必須犯。孩子們如是說。
違法翻牆,溶入了眾多國人的生活,懷著強國初心,翻著牆國之牆,誰解其中味?
提到牆,第一名是萬裏長城(Great Wall),第二名就是我們牆國之牆(The Great Fire Wall of China——國家公共網絡監控係統,俗稱中國國家防火牆)。
萬裏長城勝在長,勝出同類百倍;而牆國之牆勝在翻,勝出同類的倍數,也讓雄踞千載的萬裏長城望其項背。估計不會有可靠的統計數字,日翻牆次數百萬,應該是保守得不能再保守了。
以下內容摘自知乎,未加考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其中規定了“計算機信息網絡直接進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信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進行國際聯網。”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安機關會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
公安機關依據上述規定分別在2018年12月28日、2020年5月19日對使用“翻牆”軟件非法進入國際互聯網的違法行為人朱某某、楊某某處以行政警告,並罰款1000元和500元的行政處罰。
一座如此引人翻越的牆,一條如此被屢屢觸犯的律條,似乎在告訴人們,法什麽都不是,於是乎,五十步笑百步,作假逃稅,貪汙受賄,走私販毒,販賣人口,。。。
前一段寫了小文,《要中華崛起,還是做正常國家?》,有人問什麽是正常國家。今天,我有了一個清晰的定義。一個法律被其國民敬畏的國家。一個國民可以睜眼看世界的國家。
無論如何法律是應該敬畏的,即使是無奈,像饑餓者對於食物;即使是律條被千千萬萬人無視,而且終將廢棄。
每每翻牆,隻是做一些必須的事,而絕不會到文學城,因為這不是必須的,僅僅是茶餘飯後。翻牆畢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誰還有臉張揚呢?
也聽說過理直氣壯翻牆的,甚至翻牆出來高呼,就是好,就是好的。一麵違法,又一麵讚揚法律和法律的製定者。
違法者連一點悲哀都沒有,這不隻是法律的不幸,是國家的不幸了,不幸到國民已經不知道法律是幹什麽的了。
改革開放,讓中國人富了起來,有了做文明人的底氣。人們渴望看世界,成為一個正常國家之國民。
外麵的世界魚龍混雜,並非海市蜃樓,看一看就知道了。蒙上眼,反而會想象出海市蜃樓。
希望再也沒牆可翻。多年以後,人們談到防火長城,和它並列的不是萬裏長城,而是柏林牆。
給我們這個泱泱大國的法律一點尊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