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照片來自網絡,無源image。隻是增彩而已。我的設計是TV廣告短片(非照片),早已無處可尋。
我曾在大都市的電視廣告公司做設計師,最成功的一則廣告,是給蜜司佛陀口紅公司(Max Factor Lipstick)做的1分鍾廣告,美國總公司來人看了3個設計師的作品,最後選上了我做的,付了巨額的廣告費。
那廣告的畫麵如是:一金髪藍眼,著西部牛仔褲和夾克的美國美女,出現在螢光幕前,叢容把手槍從腰上掛的皮夾子裏掏出,很性感微笑地,舉槍對著觀眾,然後,才打開手槍的子彈夾,掏出一管子彈(口紅),往微翹性感的嘴唇上優美的塗上唇膏,1分鍾內她沒說一句話,一行字幕慢慢出現在下麵:女人的武器---蜜司佛陀。
好評如潮水的來,公司老板很是高興,誇得我心花怒放,我的特別獎金也加了一倍!不料,才短短2天,就傳來惡耗,這則廣告必須下架,新聞局檢查部來公文,說此廣告,舉槍對著觀眾,不好的畫麵,對社會教育有不良影響,尤其是兒童和青少年!
舉槍耍酷,的確非常不妥,甚至今日的美國,也定不會過關放演,美國對槍枝特別敏感,且多爭議,小孩子玩槍打死人的消息,常常被在報紙上看到。
所以,天價廣告的背後舞台,常有天才廣告設計,被不幸下架的例子很多,廣告是屬大眾傳播的,是被傳統道德限製的,無可厚非。
但是,但是,我的想像力裏,最高的喜愛,卻是這一則,隻好深埋心中,自我欣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