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沒有寫好,本來簡單的遊戲被我渲染成鄉村最強大腦賽了。覺得很對不起讀者,臨時決定再寫一篇不羅嗦,真糗的!要是有人覺得還不夠糗,那就——
你寫一篇我看看!
出國之前多年,我居住在一座以喝酒聞名的城市,號稱“喝啤酒像灌溉”。那時候年輕,前程也感到迷茫,喝酒就自然而然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每個星期大概總有個兩三天要和幾個好友到小餐館裏聚會。吃喝是社交,是享受,也是娛樂。
話說一天有四個人又聚到一起,說要“整白的”,做東的人去前台拎過來3瓶老白幹。那是很高度的酒,不是55就是60度。四個人中有一個不怎麽喝酒,所以我們另外三個人喝掉了大部分的酒。不記得過程了,猜拳行令,數七的倍數之類以前都曾幹過,隻記得感覺差不多了,那個不喝酒的家夥又去拎來一大堆啤酒,是那種大瓶750毫升的。我心裏想,完!這麽一摻,肯定醉!我還算是酒量好的,但其他人誰也不願說自己不行。大家的口頭禪是:酒是糧食精,不能浪費!等啤酒見底,大家散場,我感到酒精的力量直往頭上湧。出了店門,我騎上自行車迅速往宿舍騎。穿過相當於北京長安街的繁忙城市主街,幾分鍾後我回到宿舍樓。我一口氣把我自行車扛到4樓。那時候放外麵的自行車經常會消失,我還足夠清醒記得最近才買的自行車要放樓裏。進了房門我一頭撲在床上,昏死過去。
醒來時我是在地上的,臉都不知怎麽擦破了。頭痛,胃裏也翻江倒海,一夜不知跑水房多少次。
第二天早,女朋友來訪。看見躺床上狼狽不堪的我,明知故問地說:“你這是怎麽了?臉上怎麽還掛彩了?”
我有氣無力地說:“病了。快幫我給單位打個電話,上不了班了!“
當時是下了決心以後再也不那麽喝酒了,太難受了,還傷身體。但醉酒和失戀不同,醉酒的痛苦是短暫的。一段時間後,再端起酒杯,過去的陰影早就煙消雲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