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哲理99條(第二輯)(98):自我詮釋才是放下與解脫

在談到放下與解脫時,人們往往人為這些都是佛教的東西。佛教認為人生有八苦,如果說生、老、病、死的苦是因為看不透的話,那麽愛別離、怨憎恚、求不得就是因為放不下:放不下愛、放不下恨、放不下得失。煩惱都是自找的,隻有放得下才能獲得解脫,才能活得快樂、幸福。

 

其實,如果我們有其它方麵的閱讀,便會發現:放下與解脫時所有修心之人的共性。以基督教為例,基督教的得救,在佛教中叫做“了生死”,或“解脫”。這個“了”字含有了知、了脫二義,即先要了知人生是在六道輪回、三世因果、生死相續的苦海中,然後決誌了脫生死。解脫亦是此義,即是先要了解人生是在生死輪回苦海中,決誌了脫生死。在基督教看來,生命是獨一無二的,你隻能擁有一次生命體驗,也隻有一次解脫的機會。如果你虛度的你的人生,那麽你將不再有機會解脫。

 

在基督教中“愛”包括兩個方麵,一是對上帝直接的愛,二是對人類直接的愛。你不得不去學習如何愛你的敵人,寬恕你的敵人,因為上帝讓你去愛眾生,去寬恕眾生。由此可見,基督徒對眾生的愛是基於對上帝的“愛”。這與佛教中的“慈悲”不同,不少佛教的空洞理論家,並沒有去真正對眾生慈悲,他們付出“慈悲”也不是發自內心,而是為了“解脫”。

 

因此,我們需要明白的不僅僅是不同宗教信仰的差別,而是他們的共同點,那就是我們需要學會自我詮釋,理解自己能力的限製與所不及,不可能違背自然規律。人的生活越簡單就越幸福,這個道理並不是人人都懂。世人在現實生活中如果隨波逐流,隻去追求物質上的享受,就要經常麵對各種生活壓力與精神壓力,長期下去這樣的精神負擔將會使人苦不堪言。自我詮釋的第一特點就是自主性,它是對自我存在價值的評估,對自我意識的一種升階思維,是對世界觀與價值觀的再調整。而要想達到一個輕鬆自在的思想境界,就必須懂得凡事隻有自我詮釋,才能從自己的角度來理解世界,理解自己,理解人生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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