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主動提出離婚的,大都因為性生活不滿意

有個朋友在縣城法院工作,碰到很多離婚案件。

多數是女方提出的,而且多數是因為"性格不和"。

其實,真正原因是:男方不能給予女方正常的性生活。

有的女人,結婚多年,仍是處女。

而女方也不能直接說:性生活不和諧,因此隻能說:性格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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