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的意義就是活著

愛情是一種奇怪的東西。

愛情是一場瘋狂的化學反應,右腳踩在天堂的時候,也許左腳就踩在地獄。

人們向往愛情,追求愛情,沉迷愛情,說到底,不過是在這場注定死亡的生命裏,抓住另一個同樣孤獨的靈魂,來抵抗恐懼。

愛情的意義,是讓我們感受到自己真真切切地活著。

那就像咽下的一口食物,喝下的一口水,穿上的一件衣服,針紮入皮膚的一下刺痛,陽光照到皮膚的一絲溫暖,以及跌入愛情後的每一場狂喜或心碎,都是活著的證據。

隻要活著,一切都有意義。

有時,它讓一個人變得強大,像一盆土,滋養你的根須,你變得生機勃勃,漂亮迷人。

有時,它卻讓一個人變得脆弱,像泥沼,陷入那一刻,你已經絕望。

不論怎樣的愛情,都是兩個人之間產生的一種人際關係,會變化,會斷裂,像所有的人際關係一樣,充滿力量,也充滿漏洞。

不要迷信愛情。

所有轟轟烈烈的愛情到最後,都是平淡如水;所有鑽心的思念到最後,都是左手摸右手。

當愛情變成天長日久,那些驚心動魄的症狀也就漸漸消失,俗世的吃喝拉撒裹挾著你,你不會再提起“愛情”這個詞兒,你不需要用“愛情”證明什麽。

這輩子,我隻愛你一個。說出這句誓言時,要麽你太年輕,要麽對方太傻,總之你們想像的愛情,並非愛情。

任何一場愛情,要享受它的激情如火,就要接受它的平淡如水;要享受它的快樂,就要接受它的痛苦。

你可以為愛情付出時間、精力、金錢,付出一個個不眠之夜,付出一場場心碎神傷,唯獨不應該付出生命。

為了證明自己是真愛,你可以上刀山下火海,闖迷宮打怪獸,拿出所有勇氣隻為讓對方多看你一眼,唯獨不可以幹掉自己。

無論愛情口號喊得多麽響亮,當你死掉,你就成了一個loser 。

因為,你所能給對方最好的東西,就是你的生命,而生命並不稀奇,生命人人都有。

“活著”並沒什麽稀罕,活成了什麽樣,才是關鍵。

“我願意為你去死。”但你的愛人,需要你活著,活成什麽樣兒才是別人愛你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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