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哥們,已50出頭,一半人生時間居北美,多年刻苦努力,事業也算成功,衣食無憂,品正忠厚略帶迂腐之輩。多年夫妻感情不和,因為孩子等各種原因,尚未離婚。 朋友聚會上遇到一女士,比這哥們年輕幾歲,性格,人品甚佳,經濟條件更佳。二人年齡相當,此女士離異,有一孩子已上大學。兩人相談默契,漸漸互相喜歡,欣賞,雙方均誠實相待,各自了解,信任有加。而且均是僅僅注重感情,互相敬重人品。
正欲發展進一步正式關係,此哥們,誠實相告,說要等一年多,孩子上大學後再離婚,這樣對各方都好。
女方卻很不同意,故關係已降至冰點。
請各位發表高見,雙方應該怎麽辦?能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