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好多姐妹是很賢惠的,但賢惠的女人有時在兩性關係中把自己的位置放得比較低。姐妹們有時候其實有點燈下黑,不是男人或者別人對你的挑剔,而是你沒有發現自己的底氣。女人真正的底氣在哪裏?說穿了非常簡單:女人可以生孩子,因為我們有子宮。而這點男人永遠做不到,永遠要求助於女人。(別笑,聽我分析給你們聽)
男人和女人結婚不管開始的原因是什麽,比如愛情,理解,默契,喜歡,搭檔。歸根結底是在彼此的身體或者精神上得到溫暖。而女人比男人多了一個選擇,那就是自己的孩子。(對於不能生育的女同學表示同情,但也不是沒辦法。聽我慢慢說)。雖然說母子/母女的溫暖和情侶的溫暖不一樣,但做為精神上的寄托,女性到五六十以後其實沒多大的差別。但男人不行,他們如果不找女人,不結婚,他們自己養不了孩子,到一定的階段會非常的心慌。因為沒有人給他們溫暖,家就是一個人的空殼。人是群體動物,這種情感上的依賴,男人隻會比女人多,絕對不會少。(別說男同性戀,他們養孩子也得找女人幫忙)。
所以女人要非常明白自身的價值,不管是否找到一個好男人成家,都要自信。這個自信不是盲目的,是上天賦予的,那就是我能養孩子,我不怕沒人愛。在我看來,婚姻講究緣分也講水到渠成,但一個成熟的女性在25歲到35歲之間應該有一個自己的孩子。(不能生的女同學可以領養。)這個孩子不是為了栓住男人,也不是婚姻的產物,而是為自己,為自己創造一個血緣的紐帶,情感的依托。同時因為有了這份底氣,在婚姻的選擇中可以更多的掌握主動權。不要老是說找男人難,男人花心,男人隻想玩不想結婚,其實女人如果能把自己的思想轉變,那麽在婚姻的市場上就是女人慢慢選,男人慢慢等。你不娶我也有人愛,誰怕誰?
女人記得自己的底氣,在底氣的基礎上,外貌,身材,學識,修養,能力,會更加的提升女人的價值,所以姐妹們要善於發掘自身的優勢,不要被別人的眼光和標準所左右。記得自信的女人最美麗。。。
補充一點
女人20到30是找對象的黃金時間,25到35是生孩子的最優階段。如果這兩個階段重疊過程中,找到合適人選結婚,生孩子是最好的。但如果過了三十還沒找到中意的結婚對象,那麽婚姻可以排後,養孩子卻可以著手了。找個結婚的難,找個喜歡的容易。因為男人的性衝動決定了,男人對女人的迫切性強於女人對男人的。但如果考慮婚姻,很多男人會退縮,但說上床,估計十個有七個男人願意。
女人的底氣在哪裏?
所有跟帖:
• 最後一句話說得很對,也適用於男人。 -阿傻- ♂ (556 bytes) () 01/23/2015 postreply 11:55:14
• Thanks -月影如鉤- ♀ (260 bytes) () 01/23/2015 postreply 12:51:20
• 求有底氣多金女人保養!聯係電話 1-900-WSN-懶人懶福 -微軟的年齡- ♂ (0 bytes) () 01/24/2015 postreply 20:10:26
• 哈哈,包養你做老媽子咩? -暖咩咩- ♀ (0 bytes) () 01/24/2015 postreply 23:52:40
• 不管男女都要學會自信從容和忍受(享受)孤獨,這其實是一種豁達 -老叫春- ♂ (201 bytes) () 01/25/2015 postreply 04:03:49
• 現在男人也可以領養孩子,借腹生子,如果女人的底氣是能生孩子,那女人的底氣是越來越小了。特別是孩子的愛就那麽十幾年,過了二十年, -fpxjz- ♀ (192 bytes) () 01/25/2015 postreply 09:43:32
• 你根本沒理解 -暖咩咩- ♀ (662 bytes) () 01/25/2015 postreply 18:08:48
• 俺很理解,中國男人人千年來就把女人看成生孩子的工具;女人把孩子視為自己的生命。這種觀念不新鮮。俺隻是作為大孩媽給小娃媽潑個冷水。 -fpxjz- ♀ (0 bytes) () 01/26/2015 postreply 19:25:52
• 開口閉口都是男人的女人才是真正失去自己的女人,和有沒有孩子無關。 -暖咩咩- ♀ (64 bytes) () 01/26/2015 postreply 22:54:49
• 哈哈,我覺得女人的底氣在 -黑衣女俠- ♀ (182 bytes) () 01/27/2015 postreply 18:39:49
• 女俠說得好,點讚一個! -firefly2000- ♀ (0 bytes) () 01/28/2015 postreply 04:45:36
• 應該是知道如何取悅自己的男人吧 -torontohi- ♂ (51 bytes) () 01/28/2015 postreply 05:40:57
• 真是女人見識,把女人看成生孩子的工具,那是之前的千百年,今天的國女對孩子的迫切遠超男人, -西方朔- ♂ (102 bytes) () 01/30/2015 postreply 14:2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