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雙方無外乎三種。
第一種,雙方當年 也就是湊活,不討厭對方,在社會壓力的驅動下,本著互助的精神結婚的 。我估計這種最多,國內比國外多。
第二種,雙方中有一方看中了對方,而對方不太感冒的那種。在窮追猛打下,一方淪陷,於是便結婚。
第三種,就是當年兩人就郎情妾意,相互愛慕,攜手步入婚姻的。這種最難的,估計壇子上的人數不會太多。
各位看官,您是哪種?
看了難忘的帖子,統計一下,你的婚姻是哪一種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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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第一種甚至第二種人是無權對“難忘”的心態發表評論的。
-藍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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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014 postreply
19: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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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toomany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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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014 postreply
2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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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不宜強求
-想要平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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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014 postreply
22: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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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忘記過去,開始自己的新生活,是能夠幸福快樂的。
-yl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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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14 postreply
1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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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到這玩的人明戀,暗戀,互戀都戀過。誰不知道愛是什麽感受。
-月影如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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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014 postreply
23: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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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 I am lucky.
-G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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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2014 postreply
14: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