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雙方無外乎三種。
第一種,雙方當年 也就是湊活,不討厭對方,在社會壓力的驅動下,本著互助的精神結婚的 。我估計這種最多,國內比國外多。
第二種,雙方中有一方看中了對方,而對方不太感冒的那種。在窮追猛打下,一方淪陷,於是便結婚。
第三種,就是當年兩人就郎情妾意,相互愛慕,攜手步入婚姻的。這種最難的,估計壇子上的人數不會太多。
各位看官,您是哪種?
看了難忘的帖子,統計一下,你的婚姻是哪一種
所有跟帖:
• 個人認為,第一種甚至第二種人是無權對“難忘”的心態發表評論的。 -藍領工- ♂ (0 bytes) () 10/30/2014 postreply 19:19:20
• 同意! -toomanysu- ♀ (0 bytes) () 10/30/2014 postreply 21:53:00
• 凡事不宜強求 -想要平淡生活- ♀ (834 bytes) () 10/30/2014 postreply 22:55:04
• 對,忘記過去,開始自己的新生活,是能夠幸福快樂的。 -ylmm- ♀ (0 bytes) () 11/01/2014 postreply 10:21:22
• 拜托,到這玩的人明戀,暗戀,互戀都戀過。誰不知道愛是什麽感受。 -月影如鉤- ♀ (40 bytes) () 10/30/2014 postreply 23:29:16
• 第三種. I am lucky. -GStar- ♀ (0 bytes) () 10/31/2014 postreply 14: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