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們所愛的人,因為愛他,所以往往也會在他的身上投注了很高的期待,當這個期待不被滿足的時候,我們會感覺很憤怒,因為對方沒有滿足我們,因為對方“欠我的”。在生活中,我們常常會看到這種用“你欠我的”方式與人建立關係的人。
當孩子學習不努力時,媽媽苦口婆心,鼻涕一把淚一把的訴說這些年照顧孩子的不易,潛在的,她是在責備孩子“你欠我的”;兩口子吵架,老婆一筆筆跟老公算這些年她為這個家做了多少貢獻,她在傳遞的還是“你欠我的”。
當他們在傳遞這個信息時,他們期待的是,是用這樣的方式控製對方滿足自己的需要,可往往最終的結果是,把對方遠遠的推開。
在親密關係中,這種“你欠我的”表達方式,可以製造對方的內疚,從而對對方實施強烈的控製,有的時候,這是非常有效的控製方式,同時,也具有強烈的破壞性。我的一個來談者,就是在父母整日的耳提麵命中,體驗到自己如果不能滿足父母的需要,隨時都有可能被父母趕出家門去。
所 以,在生活中,她努力去滿足父母對她的要求,如果不能滿足時,她就會被強烈的內疚所吞沒,久而久之,她對父母產生了強烈的憤怒,因為她不管怎麽努力,似乎 也不能完全滿足父母對地的期待,在這個內疚的高壓之下,當她無法承受時,她最終選擇了抗爭,與父母的關係走到了破裂的邊緣。
其實,對我們所愛的人,我們都會有“恨”這種情感產生的。恨,就是沒有被滿足的對愛的期待。
當我們還處在嬰兒期時,我們會被母親全情的照顧著,那會讓我們感覺這個世界上,自己就像是世界的核心一樣,被愛護被滿足。終有一天,我們會發現,那個全情滿足我們的母親身邊,其實還有另外一個人,是那個人從母親那裏分走了一些她的愛。
當我們發現了這個秘密之後,恨的情感就開始在我們內心滋生了。所以,恨的背後,是我們所期待的愛沒有得到滿足。在一段親密關係中,當我們感覺對方對我們越重要時,我們往往越發期待獲得他的全部,甚至可能期待將他吞進肚子,從而可以全部擁有他。
而現實情況是,我們不可能完全擁有另外一個人,因為那是完全獨立於我們的一個個體,所以當我們感受到這種現實時,我們也會有強烈的挫敗感,這個挫敗感有可能帶領我們進入到對所愛的人的恨之中去。
在生活中,我們常常可以看到這樣的例子,即所謂的愛之深,恨之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