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豔陽高照的7月,景蘭揣著一顆破碎的心宣告大學畢業。在踏出校門的這一刻,她突然有些後悔沒有好好珍惜過去的四年,剛進大學時給自己開的書單,隻看過2本;畢業照裏的同學有的都還沒說過話……她手裏捏著從未佩戴過的校徽,無盡的遺憾。
帶著對校園的懷念,景蘭和發小周芸在大學附近合租了一個小公寓。學財經的周芸在廣告公司作了會計;景蘭刻意避開了酒店的招聘,在一家旅遊開發公司找到個行政助理的工作。
景蘭從來不帶男人到公寓來,無論他們的關係看起來如何的親密,無論他們在小區門口怎樣的依依不舍,一次也沒有。周芸看在眼裏,覺得這樣也挺好,沒有男人出現的小公寓就象曾經的學校宿舍,滿載著女孩們的幻想、歡笑、淚水和真實,不用擔心穿著睡袍蓬頭垢麵的走出臥室,卻發現客廳裏有個陌生男人在盯著自己。
確實,景蘭又戀愛了,很顯然,她不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人,反而表現出“一朝被蛇咬,終成捕蛇人”的決心。
“你不邀請我去你家喝杯茶嗎?” 甲男從車窗探出頭望著景蘭。
“當然可以。”景蘭從容的說,“順便還可以和我爸媽搓幾圈麻將。”
“哦,那還是改天吧!” 甲男說著打開轉彎燈,“明早還得開會呢,晚安!”
景蘭朝他揮揮手,禮貌的目送他離開。
每次景蘭都對男人說,她是和父母住,她不想自己的生活被男人打擾。愛情已經成了她不敢再輕易觸碰的奢侈品,男人也不再是她生活的全部。
說來也怪,當景蘭不再把男人當回事的時候,身邊圍繞的男人反而多了起來。甲男就是其中的一個,景蘭沒想到,買機票也會招來個男朋友。那天景蘭幫同事定機票,送票的卻在電話裏說公司樓下沒地方停車,請她下去拿。她帶著支票到樓下張望,並沒有看到票務公司那種貼滿電話號碼的車。她打電話確認,居然從路邊一輛深藍色的歐寶車裏下來一個人。
“你們公司挺低調的,這樣送票呀?”
“見笑了,今天朋友公司實在忙,我臨時幫個忙。”
他就是甲男,後來他找了各種借口約景蘭吃飯、喝茶、夜宵,他說是天賜的緣分讓他們相遇。景蘭心裏覺得可笑,她的工作每天就是和各種送票、送貨、送水、送餐的人打交道,怎麽也沒想到會冒出這樣一個男人,不過看在歐寶車的份上,她終於答應了他的邀請。
吃過幾次飯,甲男的基本情況就都交待了,他比她大7歲,在機場工作,父母做生意,炒商鋪、開商場、票務公司也是其中之一。那天確實是因為工人忙不過來,他正好順路就來送票。
有個周五,景蘭在公司受了委屈,第一次主動給甲男打電話,電話那頭的他激動不已,聽說景蘭心情不好,他提議第二天去騎馬,還說了很多笑話逗她開心。
“以前有沒有騎過馬” 馬主問景蘭。
她搖頭。
“那你騎,她從頭學?”馬主望著甲男。
“先讓我上馬試試。” 景蘭挑了一匹不太高的棕色馬。
馬主大概講了一些要領,讓景蘭在馬上重複了幾次,就答應讓她跟在後麵慢慢走。
這時的K城,剛剛興起騎馬,還沒有正式的馬場,都是山裏人結伴組織起來的私人馬隊。馬主帶著倆人出發,先上了一個山坡,甲男耐心的陪在景蘭左側,邊走還邊教她。到了平路,馬主帶著他們慢慢跑起來,馬兒跑起來的感覺可比走碎步有意思多了,馬主看景蘭還行就逐漸加速。景蘭騎馬在葉間漏下的光束裏奔跑,風從耳邊嗖嗖的過,長發隨風飄揚,她喜歡這種感覺,她喜歡自由自在,她再不要任人擺布。
中途休息的時候,馬主牽馬去吃草,有一匹不聽話,橫躺在草地上曬太陽,馬主用鞭子趕了好幾次,馬兒才百般不情願的站起來。
“幹嘛不讓它多休息一下?” 景蘭覺得馬兒挺辛苦,馬主有點過分。“它跑了那麽久。”
“你不養馬,不懂這個。”馬主整理了一下馬鞍,“休息久了,再讓它起來跑,那就費勁了。一般都是回到馬棚才讓它們休息。”
“你第一次騎馬,一點都不怕嗎?” 甲男問。
“不怕,好玩!”
“那下周我帶你去個度假村,那裏的馬更好,我們去度個周末,怎麽樣?” 甲男話中有話。
“下周末我們公司有活動。” 景蘭都不用思考,就直接給了答複。犯過一次的錯,她不想再犯。
甲男約景蘭沒什麽規律,有時一周一兩天,有時候又會消失很久,電話也不是每天打,景蘭極少主動給他打電話,他的行蹤讓人沒有安全感,她對他不報任何希望。那天拒絕了他度周末的邀請之後,景蘭本以為他不會再和自己聯係,可是消失了幾周後,他又出現了。
他們的關係就這樣不溫不火的維持著,沒有人著急,也沒有人在乎。偶爾甲男會帶點鮮花、糖果之類的小禮物給她,她總是禮貌的收下。每一次告別,她都覺得好像是他們的最後一麵,但她並不難過,男人的去或來再也幹擾不了她。她如一個局外人,觀察著男人們獵豔的節奏,偶有驚喜,但不再有悲傷。
十二
景蘭利用周末的時間去駕校學開車,以其和男人出去吃喝玩樂,還不如先把這個小願望實現。她在的小組有5男3女,年齡、職業各不相同,不到她開車的時候,她總是坐在一邊看書,她不太喜歡加入別人的話題,也不關心別人的八卦。她不想再像大學時那樣浪費時間,她現在總是把各種邊邊角角的時間都用來閱讀,希望能把曾經沒讀完的書都補上。
中午教練停車在外麵一起吃飯,她也不下車,獨自在車裏邊啃麵包,邊看書,或者聽聽音樂,她說自己對很多東西過敏,不能在外麵亂吃,總之她就是不和大家吃飯,以至於大家都猜測她可能是少數民族。
“嘿,你今天嚐嚐這個吧!”同組的乙男遞給景蘭一個盒子,“我早上買的。”
“為什麽給我買東西?” 景蘭一臉疑惑。
“我看你中午都吃麵包,順路給你帶了一個,這家挺好吃的。” 乙男說著,也拿出一個,就坐在車上吃起來, “你真的是少數民族?”
景蘭邊笑邊搖頭。
“那你為什麽從來不和我們一起吃飯?”
“我不喜歡和不熟的人一起吃飯。
“其實,我也不喜歡,隻是沒你這個勇氣。”
“那今天怎麽就有了?”
乙男被景蘭問的說不出話來。
“我去外麵曬太陽,你來嗎?” 景蘭看他羞答答的坐在車裏,突然有點不忍心。
景蘭在餐廳院子裏找了個地方坐下來,“你買那麵包挺好吃的。”
“真的?那我明天再去買。”
“明天你嚐嚐我買的吧。” 景蘭並沒有別的意思,她隻是不想欠他什麽。
“好啊,明天我們還一起吃麵包。”
之後,乙男不隻變著花樣的給景蘭準備麵包、蛋糕,還會帶很多別的零食;他陪她看書、聽音樂,和她聊天;車子在山穀中休息時,他還會為她摘一些野花。他和她同齡,他對她的喜歡就是這樣的不加掩飾。
有一次,景蘭和周芸電話時無意間說起一件衣服,她說打算發了工資就去買。乙男在旁邊聽到了,學完駕駛課就非要拉著景蘭去買。
“你錢多沒地方花嗎?” 景蘭真為他著急,因為他也隻是個剛參加工作的平麵設計師。
“不是。”乙男吞吞吐吐的說著,“隻是,你喜歡的東西,我都想給你買。”
“你買的完嗎?”
“我,我盡力。”
如果是幾年前,景蘭也許會感動的流淚,可是現在,她隻覺得他有點太心急了。
“你幹嘛對我這麽好?”
“我,我喜歡你呀。” 乙男咬咬牙,情緒有點激動,他提高了嗓門“這裏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歡你。”
“好呀,那你繼續吧。”
“YES!” 乙男瞬間就高興的手舞足蹈起來。
景蘭現在就喜歡對她好的男人! 她不再奢望高攀自己根本無法應付的“完美”男人。就如同她已清醒的認識到奢侈品對她現在的生活來說完全是多餘的,偶爾路過布置精美的櫥窗,她會停下腳步仔細的欣賞,但僅限於對色彩搭配、絕妙設計的欣賞,她現在還配不上這些東西,試想一個需要朝九晚五外出工作的女孩,穿著嬌柔的香奈兒騎車穿過車水馬龍的大街該是多麽滑稽可笑的場景。
她學會了與現實談戀愛。她的基本生活靠她的工作收入完全可以維持,況且還有大學4年兼職攢下的一點積蓄,萬一哪天突然失業,她也能安然的過上個一年半載。她現在需要的就是可以召之即來的,發自內心對自己好的人。
乙男是外地公司派到K城的,經常兩地跑,但他確實是竭盡所能的表達著對景蘭的愛慕。他把她的相片做了一張和真人一樣尺寸的海報,掛在自己的房間裏;他讀她喜歡的尼采、聽她喜歡的肖邦、他的公寓裏隨時都準備著她愛喝的葡萄汁、愛吃的巧克力、牛肉幹…… 景蘭很享受這一切,她喜歡帶他回家的男人。
然而無論男人的家多舒適,情話多甜蜜,午夜12點前,她是一定要趕回自己那個小窩的,就如同灰姑娘害怕南瓜車和水晶鞋會消失一樣,隻有在這裏她才能摘下麵具,做真實的自己。有時候,她會想,也許老趙家裏並沒有女朋友,他隻是需要一個可以麵對自己的地方,一個不會被打擾的空間。也許一開始老趙就沒打算與她長久,所以早早編好了故事,當他想放手,她連他的家都找不到,這樣他確實省去很多麻煩。
“為什麽我們待在一起的時間從來不超過5個小時?”從電影院出來乙男突然問了這麽個問題。
“是嗎?我可沒注意過。” 景蘭奇怪他怎麽會有這樣的想法,“難道每次我們從見麵到我回家的時間,你都記著?”
“差不多吧,我寫日記的。” 乙男很害羞的說著,“你可別笑話我。”
“挺好的習慣,反倒我這個文科生還不如你。”
“女孩子不都愛寫日記嗎?”
“我隻有小時候寫過,後來都忙著學英語了。” 景蘭說的很隨意,一點也不像在說謊。她不再寫日記是從對老趙死了心那天開始的。
“我也不是每天寫,隻是覺得重要的事才寫。” 乙男補充著。
“我懂!”景蘭吸了口氣,“說說你的5小時怎麽算的?”
“每次我們見麵,不管是去公園還是逛街,或者在家裏,如果隻相處三四個小時呢,一切就都挺好的,有些時候過了這個時間,你就容易發脾氣,總是挑我的毛病,反正到現在為止,最長的記錄就是我們去動物園那次,在裏麵玩了四個多小時都好好的,可是一出來,你就說我忘記給你的自行車打氣,害你一路騎得那麽辛苦。本來還說好一起吃晚飯的,結果半路你就生氣先回家了。”
“真是這樣嗎?” 景蘭仍然表現的漫不經心,“那天我是玩的太累了吧,人累了就容易生氣。”
乙男的這個發現令景蘭有些不安,她害怕被人觀察的這麽仔細,如同台上的戲子怕人看出自己的破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