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說國內老人再婚,現在也很時興婚前協議和公證,原因呢,都是房子鬧的。一家朋友的母親,十年前去世,老爸立刻就跟初戀結婚了(初戀先喪偶的)。之前老爸剛把單位分的房子買下,倆孩子都在國外,幫爸媽付的錢。這新人入門,就讓老爸婚前公證了房產。老爸也跟孩子們講,這房子等他去世,就是孩子們的。那後媽在外地也有自己分到的房子,也不在意,說如果老伴先走了,她就搬回老家住,跟她自己的幾個孩子住就成了。
這轉眼十年過去了,北京的房子翻來翻去,從當年的一兩萬美元,到幾十萬了,後媽外地的房子也漲了,可頂多是個零頭。最熱鬧的是這家的倆孩子還都海歸了,於是就亂了。孩子們天天地叫老爸寫遺囑,寫下房子歸她們,老爸的錢可以歸後媽。後媽家的孩子不幹了,說國家新政策,夫妻結婚10年以上,可以平分所有財產,這樣的遺囑對他們媽媽不公平。後媽覺得她孩子說得有道理,特別是最近她身體不好,她的幾個孩子輪流住在北京照顧他們老兩口。。。老爸看著老伴不高興,自然不願意寫這個遺囑。。。於是就鬧呀,鬧的。。。倆孩子當年對老爸那麽快就結婚早就不滿意,這下立刻罵老爸當年不好好照顧她們生病的媽媽,盼著她早死可以同初戀再婚呀,這個家早就不是她們的家啦。。。一家人都傷透了心,打不完的架。。。
那天我媽問我怎麽去勸,我就說:告訴她們我一直盼著北京房價大跌,而且估計很快會跌到10%的價錢。到那個時候,天下就太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