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可沒那麽簡單了。

我知道一對美國夫婦,女的是醫生,男的年輕很帥,做普通會計類工作。女的跟他結婚的時候,女的是二婚,男的很帥。後來不知道什麽原因女的主動要離婚。男的為了拿錢,律師費花了15萬,終於拿到了以前一座房子的地,隻有房子和地都賣了,才能最後拿到錢,官司拖了很多年。因為男的不願意離婚,是女方要離,倆人協調不了,上了法庭。

我還有一個女朋友,男的為了錢,離婚也是被男的搞的焦頭爛額。

你說的比較容易,真的輪到每個人頭上,故事大了去了。也有離婚為了孩子撫養權打的不可開交的,比起分割財產打的要少些。我個人這麽覺得,具體要看統計。我是實話實說,當然我的視野很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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