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個朋友結婚了,而且是在三個月以前。我聽說這事兒的時候,婚禮也辦完了,蜜月也回來了。
我很納悶兒地打電話過去恭喜,順便表達我的不滿,“怎麽也不通知一聲?”
那邊很慵懶地聲音回複,“唉,有什麽好恭喜的,不過就是那麽回事兒吧了。結婚真的挺沒意思的。”
為什麽?這才結婚三個月啊,還沒到“七年之癢”呢,怎麽就開始沒意思了?
其實她們倆會結婚我也覺得挺好奇的。雖然兩個人在一起四、五年了,可是總處在一種不冷不熱的狀態。女孩子的樣貌普通,但身材不錯,人也能幹,吃苦耐勞,最重要的是,她的收入高過她男朋友很多。她老是不甘心一輩子就這樣“套牢”在他男朋友身上,一直想著能不能找一個更好的。
雖然她男朋友求婚求了好幾次,可是每一次她都找借口拖延了。她也從來就沒有感覺到驚喜,因為男朋友買鑽戒、買鮮花、訂餐廳、訂遊輪,一直都在刷她的信用卡。我覺得,她還沒死心,沒打算死心踏地地跟著這個男人。
可是她居然結婚了!應該是有什麽特殊的原因吧?
果然,“唉,還不是因為懷孕了麽。”她無精打采地說。
婚都不想結,要孩子幹嗎?
“可是,我也不小了,也該有孩子了。你也知道,我媽一直不停地催我結婚,催我要孩子,讓我別再挑了……”她停了一停。
“知道懷孕以後,我本來想打掉的,後來我想了很久,也許是天意吧。既然這樣,那就結婚吧。”可是聽著她的聲音,我覺得,她並不想要認這個“命”。
“人家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我覺得不是,婚姻是生活的墳墓。我現在,幾乎所有的個人生活都結束了,聽說孩子出來以後,會更加沒有自我的。”她聽起來很是沮喪。
“也沒那麽嚴重吧,那麽多人結了婚不是很開心的麽,你男朋友也不錯啊,宅男一個,至少不會出去花心吧。再說了,你心情不好會影響孩子的。”現在我隻能往好處勸了。
“沒關係,我想好了,先給這個孩子找個爸爸,反正將來還可以再離。”
啊?結婚的時候就已經打算好離婚了?那還結婚幹嗎?滿足圍觀者的情緒麽?
這讓我忽然想到公司裏的一個同事,夫妻感情一直不和,但是為了孩子而達成協議,等到孩子十八歲上了大學,就辦離婚手續。可是年輕的時候如果分開,還沒有什麽家產可分,如今打拚了半輩子,兩個人的資產相當豐富。
離婚的時候兩個人打的不可開交,最後還鬧上了法庭。孩子雖然已經十八歲,但是看著曾經平淡如水的父母突然劍拔弩張、惡言相向,還是受到了不小的刺激。一切都塵埃落定之後他很感慨地說,早知道一出事兒就離婚了,幹嗎拖到今天啊。
那些結婚的人,究竟有多少是為著人言可畏?有多少是因為自己到了該結婚該有孩子的年齡?於是急匆匆地在身邊抓一個看起來還可以的人就走進了家庭。結果,柴米油鹽未必會將彼此的棱角磨平,反而會讓彼此之間的距離更大。那些以孩子為借口而維係婚姻的人,真的就不會給孩子帶來傷害麽?
無奈之下不得已而為之的婚姻,究竟是為了什麽?為了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