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日子,我們隨後開始刷房子,搬家具,準備新居。“愛巢”建得差不多了,一個星期天的上午,大院門口來了輛越野性能良好的軍用卡車。幾個戰士扛著數個大包朝我家走來。每個包都用軍用背包帶把綠色苫布捆得嚴嚴的,苫布上赫然寫著“戰備物資”四個大字。我不禁問跟在戰士後邊的小妹,“這是什麽?”
“傻瓜,我的嫁妝啊!”
“這不是戰備物資嗎?”
“啊,那是我媽怕把東西弄髒了,從倉庫借的苫布“。
“嚇我一跳,看你帶來這麽多作戰物資來、我還以為你準備將來跟我打持久戰哪!”
辦 事的前一天,準新娘一早就來到我家,擺花,掛窗簾,布置新房忙了一天。因女兒晚上還有課要上到很晚,家又住得遠,在市邊,嶽母疼閨女,打來電話,讓她跟我 媽說一說,當天晚上就不回去了,睡在我家的客房。我媽爽快地答應了,隨後劃地為牢,叫我搬個折疊床到另外的房間去過夜,不得越雷池一步。高堂在上,不得不 從。
第二天就是大喜的日子了。借了個麵包車,司機一進門就興衝衝的喊:
“走,接新娘子去!”
“不用了,新娘子已經在這了。她和我們一起接丈母娘去,然後再去飯館吃飯”,父親糾正道。
師傅一邊搖頭,一邊歎息:“哎呀,活了大半輩子,幫人辦了數不清的喜事,從沒見過拉著新娘子去接丈母娘的,這是哪對哪呀,全亂套了!”
轉天,我們去北京度“蜜月”(隻三天)。新娘不喜歡大紅大紫,穿了身朋友送的,從香港買的淡雅的清涼套裙,看上還不俗,走起路來也利索。倒是腳上的高跟鞋(我最恨高跟鞋了!)成了問題。逛公園,特別是爬長城受不了,於是又買了雙大興縣做的寬鬆的平底黑布鞋。路不好走,穿布鞋;照相時,換高跟兒,多會安排啊!可這換下來的鞋,誰提呀?人家穿著高雅,自然不願幹,硬要邀塞給我;可我是真不想接。我怕的是這一接,“會終身不改”。剛結婚就給太太提鞋,不是好兆嘛,這以後在家裏還有地位嗎?。然而,像後來發生的許多事一樣,到了,我是不幹也得幹,給新娘子提了一路的鞋了。還好隻有三天,也隻是在北京,若是新娘愛旅遊,再有一個月的假,我可真要後悔接受她這份“提攜(提鞋)” 跟著“走遍祖國大地”了。
雖然我們談了了三年,但是我們並不完全了解對方。結婚前,她的“閨閣”總是一塵不染。我當時心想:“嗯,挺勤快的,以後不用我擦桌子了。”我倆上班後幾天,我見書桌上一層灰,就問她:
“在你媽家時,你的房間總是那麽幹淨,怎麽一結婚,你就變懶了。”
“呦,你觀察得夠仔細的。嘿嘿,忘了告訴你啦,那是我媽天天替我擦的。”
事兒已至此,我隻有大呼上當了。
“我才不在乎呢,砸吧!”
回頭看,沒因為和她結婚而買專項財產保險是對的,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太太發脾氣時,總是雷聲大,雨點小,累計造成的損失連一塊錢都不到。不過,她這一摔標誌著蜜月結束,持久戰開始了。
老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