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一件事的記憶不是像電影那樣連貫的,而是像照片,一個一個moments. 那些平凡的moments往往被忘記了,而那些extraordinary ones 被刻在腦海。一段經曆是否難忘,決定於其中的最強音,和最後一個moment. 一段relationship, 你記得的是最好的瞬間,或是最痛苦的順間,以及分手的樣子。而不是所有時間的總和。所以,快樂的三個月可能比平庸的三年更加難忘。所以,沒有closure的分手,一個人很難走出來,因為記憶都是好的。
所有嚐試用高壓手段忘記的努力都是徒勞。記憶就像曆史,無法更改。你初二地理就得了60幾分?sorry, you can't change it. (我就是,好搞笑這是第一個come to mind的例子。:) 過去無法改變,但是未來可以。找到更快樂的體驗,那段過往就沒那麽難忘了。當我們的大腦搜尋快樂的記憶時,那個更新的,更強烈的就會come to mind. 時間長了,那段記憶就會逐漸褪色。直到我們垂垂老矣,坐在搖椅上曬太陽時,遙遠的記憶會在浮現。我會記得,12歲那年那個可愛幽默的少年,常常放學在我們班門口不遠處等我。23歲那年,30歲那年。。。 :D 我們當然可以愛上不止一個人,他存在過,就證明還會有這樣的感受。不需要強迫忘記,不需要抹黑記憶,隻要快樂的往下走,沿途還會有絢麗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