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婚姻是什麽?
秋潔是個綠卡新娘。她從不忌諱這個,跟所有認識的中國人都這麽講。按她的理論,女人到了年齡就該結婚,你可以因為愛情,也可以因為到了該結婚的時間就結婚。後麵這類中國人很多的,那到了該結婚的年齡,又沒有非要死要活要嫁的那個男人,該找誰呢?有人讓父母找,父母經驗多,大不了給女兒找個能養活女兒一輩子的人,說難聽了,就是找個“鐵飯碗”,女兒條件好點,沒準還能找個“金飯碗”;當然,不少女子自己相丈夫,現在滿天飛的條件:有人看才,有人看錢,有人看未來的公婆,當然,還有人就是看上了男人在國外。這些人,難道有啥差別?秋潔自己本事大,用不著讓人搬運過來,自己給自己折騰到了美國,但就是折騰不下來綠卡,所以,幹脆,她就嫁了個有綠卡的老美。
秋潔知書達理,在國內是個教師,給自己搞了個公派機會,就出來了。她太喜歡美國了,不想回去。但學的專業不好,怎麽也找不到工作給辦綠卡,又出來太晚了,錯過了六四綠卡。有人建議她去申請政治避難,什麽一胎化,她沒生過孩子,哪裏符合條件。於是,幹脆就動腦筋,自己找願意娶她的綠卡男人。
秋潔在國內努力工作,努力出國,錯過了結婚的黃金時間。到了美國,她那個年紀又有綠卡的中國男人沒幾個,所以,她直接把目標鎖定到老美身上。
秋潔住在一個大城市,有好幾個很著名的舞場。秋潔人有七分姿色,而且會彈琴會跳交際舞,算是個才女。於是,每周末她都去那裏跳舞,認識了不少老美。她目標很明確:要找單身的,有收入的,願意結婚的,其他免談。另外,她不是光為了綠卡而結婚,否則,花點錢就解決了,她是要找個真能過日子的男人。所以,這個人絕對不能看上去花花的,成天尋花問柳的人。
女人隻要目標明確,又不好高騖遠,就沒有嫁不出去的。---這是我說的,嘿嘿。
不久,秋潔結婚了,她的新郎馬丁是個美國人,離異多年,子女成家立業單住,工作很好,房產幾處,退休金也足夠,並不擅長跳舞,來舞廳就是想找個老婆過日子。簡直是秋潔的夢想。她雖然沒有默克多的中國太太釣魚的本事大,但她起碼沒做小三,要她說,她嫁得更光明磊落。
(當然,這之中還有種種移民上的手續蹊蹺,我就不表了.)
秋潔做了太太,每天日子過得真開心。丈夫給她買了個鋼琴,她就彈彈琴,每周還是去跳跳舞,有時帶著老公,有時就自己,但她也就真心就是去跳舞。夫妻倆人,每年還出去周遊世界,五大洲都去過了。以前各種等看她笑話的人,也都忙著羨慕她了。
不過,有一件事,秋潔其實一直不放心。當年結婚時,他們做了婚前公證,並且在婚前協議中很清楚地寫著:
1. 馬丁每月給秋潔兩千元生活費,秋潔不用出去工作。馬丁 婚後的所有收入,歸馬丁名下,與秋潔無關。
2.馬丁和秋潔離婚,不管誰提出,秋潔不能分到馬丁的任何財產。。。
國家領導人,掌握了軍權,就掌握了政權;一個家庭,誰掌握了財權,誰就當家作主了。
雖然錢都是馬丁的,但秋潔還是力爭掌握財政支出的小權。馬丁大概也不是個在意錢的人,婚後不久,秋潔就負責付所有賬單,采買,收租子等等。過了幾年,秋潔還不放心,成天問馬丁是不是能在遺囑裏寫下:如果馬丁去世後,秋潔可以分到他們現在共住的房子。按秋潔的理論,如果馬丁去世了,她孤苦伶仃的,如果有個住處,再加上馬丁的社保錢,她也可以安度餘生了。 馬丁對此不置可否。
轉眼間,十多年過去了,忽然,秋潔跟她的中國朋友講:馬丁有外遇了!
秋潔是個做事精細的人,她不但知道馬丁有外遇,還知道第三者是誰。她的朋友們立刻群計群策,讓秋潔先偵查清楚了,再跟馬丁挑明,還有人建議到小三那裏鬧。於是乎,一個曆時幾年的大奶婚姻保衛戰上演了。
秋潔的想法是:找出倆人私通的證據,然後向馬丁挑明,希望馬丁低頭認罪,回心轉意;如果不成,再到小三那裏去鬧,讓她知道中國大奶奶的厲害。
秋潔給家裏裝轉了好幾個攝像機,還顧了個私家偵探跟蹤馬丁。等她覺得一切齊全,她同馬丁挑明。秋潔不是那種一哭二鬧三上吊的女人,她覺得那種女人太無能了。女人要活得有尊嚴,明明是男人不對,她理直氣壯,要以理服人。
馬丁麵對秋潔的證據,大怒,說她瞎說八道,根本不承認。幾天鬧下來,秋潔跟朋友們一合計,那就走第二步。
第二天一早,秋潔就堵在那個小三的家門口,義正言辭地教育小三:你年輕輕的,要向上,要努力工作,有點尊嚴,不要去做他人的小三。小三氣急敗壞,把她趕出門,並且威脅到:你再到我家騷擾我,我就叫警察。
這點挫折,當然難不倒秋潔。這兩個人不知好歹,總得有人能管住他們的。她跑到他們總去的教堂,找到牧師,把前因後果說了一遍:牧師,你可得挽救馬丁,要不,他會下地獄的!
然後,秋潔又跑到馬丁常去的俱樂部,跟那裏的主管大吐苦水:總管,你說說這樣的男女通奸,多敗壞俱樂部的名聲!
最後,秋潔跑到馬丁上司那裏,大聲呼籲:領導,這樣的人,公司怎麽能信任他!
馬丁還真沒見過中國人民的革命鬥誌,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建議秋潔也別鬧了,幹脆,倆人找婚姻協調心理醫生吧。
到了協調醫生那裏,馬丁先發製人,告訴大夫,秋潔鬧得他所到之處,都雞犬不寧,還讓人過不過!秋潔也不怕,跟大夫把前前後後收集的各種證據都擺了一遍。不知道花了多少白銀,醫生建議倆人要有建設性地行動,要互相原諒,增加性和諧。
秋潔覺得她大獲全勝,本來也沒想離婚嗎,現在大夫讓倆人好好過日子,多好。馬丁也覺得自己本來就沒錯,全是秋潔無事生非,現在可算安靜下來了,接著過日子吧。
轉眼又過了一年,秋潔一邊積極聽取大夫的建議,多做有建設性的行動,一邊還時不時的提醒馬丁,千萬不要忘記他做了很錯誤的事情。本來嗎,明明是馬丁不忠,多提醒提醒,讓他別重蹈覆轍。
問題是,馬丁不是中國人。他就搞不明白,秋潔到底還讓不讓人安安靜靜地過日子。終於一日,馬丁大怒,告訴秋潔,再這麽下去,請她走人。
秋潔告訴馬丁:不要把問題都放到我身上,明明是你不忠在先,讓我走人,沒門。
於是,又一輪大戰開始。馬丁又被牧師召見,又看見一群上司同事開始嘀嘀咕咕。等他氣急敗壞跟秋潔爭論時,秋潔搬出了新一輪的證據,質問馬丁為什麽從來沒有同那個女人真正分手。
這次馬丁徹底下定決心跟秋潔提出離婚。秋潔也不含糊:給我五十萬,我離婚;不給,我堅決不離婚。我不會便宜你和那個女人。對秋潔來說,這已經不再是婚姻問題,她這是在維護社會道德規範,這類不忠誠的人,不能便宜他們。
又過了半年,在秋潔的車輪戰中,馬丁在美國的另一邊找到了工作,搬走了。
再過半年,馬丁通過中介把秋潔住的房子賣掉了。並且通過律師,讓秋潔簽字新協議書:
1.馬丁將在有生之年,每月付秋潔兩千元生活費。
2.馬丁去世後,秋潔可以領取馬丁的社保基金和一些其他保險金,總額每月兩千美元。馬丁的繼承人不用付秋潔任何生活費。
3.秋潔不許提出離婚。如果秋潔請律師打官司或者要求離婚,此協議作廢,將按照馬丁和秋潔的婚前協議行使,即秋潔不能分到馬丁的任何一分錢。
秋潔覺得她勝利了,在協議上簽字,並且搬出了賣掉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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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離婚的故事太喪氣,不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