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但我覺得是下策。他的問題在哪裏?語言障礙,不求上進。優點是起碼曾經很關愛你,大包大攬家務,任你發展事業。好,你可以離婚,然後呢?有多大幾率找到工作有成,還能愛你,做家務(或者能請得起保姆),估計還得愛你孩子的奔50或者50以上的男人呢?如果,你算算幾率不大,或者你也無所謂單身,那你就不如不離婚,下麵說理由。
2.發展自己的事業,安心讓他做個男主內。
聽你講的,估計你起碼有個不錯的職業,起碼能溫飽。他能起碼一直做很多家務,以前起碼也挺疼你的。那你不如多想想他這方麵的好處,調換下你心中家庭的分工,你自己如果有能力,那就多在工作上發展;他既然在美國沒啥工作能力,就把家中的一切包攬下來。這樣,誰也不用怨誰,各自發揮所長,不比你單身好?
我有個朋友跟你情況相似,男方其實根本就不該來美國,語言能力從來不強,但女方很會學習,就全出來了。結果跟你們一樣。我就勸她,甭成天抱怨男人不向上沒能力,你有本事就發展自己的事業,我身邊女人做CEO,做主管,做校長的外國女人有好幾個,她們的男人就是主內為主,人家過得也很和睦的。
隻要他還對你好,能對家盡心,你就調整下心態,少數羅他不上進,一般就沒啥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