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10點半之前有事.早上8點半接著SUM叔,我辦事,他在車裏等我. 之後陪他去內海釣海鱸魚, 剛到幾分鍾, 我就釣上一條海鱸魚, 但是不夠法定尺寸, 隻能扔回海裏, 後來在下午3點多時, SUM叔釣上一條19寸半的海鱸魚. 回來後, 他硬要把那條魚送給我, 說我平時隻釣石斑, 也沒什麽機會吃到海鱸魚, 今天要不是我上午有事, 肯定也是一早4,5點鍾就和他去釣石斑魚了. 現在問題是, 我晚飯已經吃過, 和SUM叔一起吃的潮州粉麵, 我吃了一碗牛腩雲吞湯河, 加一份鴨腿燴飯, 是否要學5山吃宵夜?
這條是我釣到的, 但是不夠法定的18寸, 所以就扔回海裏了.
這條是SUM叔釣的19.5寸的海鱸魚
不是故意讒大家, 是說真的, 剛才吃的時候, 背脊上有一條肉, 用筷子夾住抽出來, 竟然像蟹腿裏拆出來的肉, 又鮮又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