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正在鬧離婚的年輕人告訴我,她要離婚的原因是她與先生才結婚不久,彼此之間沒有感情。他們的婚姻關係不像她的父母,在一起好多年了,已經從愛情變成了親情,所以,不論如何吵鬧,也不會離婚。因為雙方都能接受對方。
我聽到這個“愛情變親情”的理論時,雖然感覺陌生,但以為是這年輕人為自己編造的借口,也沒有介意。但近來看到中國幾篇報道,讓我的思想在陌生裏麵又增添了驚訝。報道說,某某女性結婚數年,與丈夫感情甚駑。不料天有不測風雲,丈夫一夜之間成了生活不能自理之人。妻子由於各種原因,不得不另嫁他人。但是,妻子卻堅持帶著前夫出嫁,並至始至終地精心照顧著前夫。三個人怎樣在一起生活呢?答曰:與前夫的愛情變成了親情。因此有幾位這樣的女性被評為“感動全國”的優秀人物,受到社會的追崇。
我心裏琢磨著:這是不是中國大陸的有一個“土特產”呀?百思不得其解後,於是我決定請教一位尊敬的長者。老人家給我耐心解釋道:愛情是兩性之間的感情;親情是從血統關係中來的。如果愛情真的能夠變成親情,當然可以維係一種穩定。這是一種超然的理想主義境界。但是,誰能做得到呢?或許當事人都成了神仙。但倘若如此,那一方又何苦還食人間煙火,與他人再行同床共枕、耳鬢斯磨的魚水之歡呢?
我懶得去考察“愛情”怎樣演變成了“親情”。反正現在中國出產的形形怪怪的思想讓人眼花繚亂、心驚膽戰。聖經上說,人類的始祖亞當居住在一個風景優美的大花園裏,衣食無憂,生活富足。但他仍然感到“孤獨”。上帝便使亞當沉睡,從他身上取出一根肋骨,造了一個女人,又把這個女人帶到亞當的麵前。亞當看到這個女人的時候,熱血沸騰,激動萬分,“孤獨”之感一掃而光,情不自禁地稱女人是他“骨中之骨,肉中之肉”。這表明他已經體驗到一個孤單單的男人突然遇到他失去久遠未見親人的興奮之情。因為他認出來了:這就是出自於他,又回歸到他的人;這種關係用性的結合封印了兩個分開的人重新“合二為一”,成為“骨與肉,靈與血”完整的一體。這是真正的、勝過任何親情的血緣親情關係。
以這個概念以及心理學的研究證明來看,隨著結婚時間延長,男女雙方彼此之間會對對方了解得更深入,也能夠更加包容。但是,男女關係產生的婚姻關係內涵不是人類的習俗,不會隨著時間的變化而變化,不會因著文化的變遷而改變。這個“一體”,不隻是在表麵的愛情,它“連接”著夫妻雙方潛意識中的“紐帶”,一種本能的驅動力,使夫妻在“意識深處”在意對方的情感反應、所作所為。因此我們不難想象,躺在床上不能動彈的一方,是否真的可以安然享受曾經的“另一半”賜與的“親情”照顧,特別是當他 / 她的意識清楚的時候。
還有一些離婚人士似乎也瀟灑地把“愛情”變“親情”之說掛在嘴邊,解釋說,愛情沒有了,還有親情。借此說明與前配偶之間的關係依然親密、融洽。“愛情”變“親情”隻不過是一種為自己行為開脫的詭辯。意思是我得到我想要的,可我仍然有雄辯的理由證明自己偉大;但實際上這種行為違反了婚姻關係的自然法則。這樣的生活也許看起來很高尚、很偉大,但其實,所有人都不得不帶著麵罩,在重重心理負擔中,在負疚和恐懼中,在情感壓抑中無奈地生活。
千萬別讓“愛情”變“親情”的鬼話害苦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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