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選擇後者,

來源: 平凡羽佳 2012-09-03 12:39:19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56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平凡羽佳 ] 在 2012-09-04 18:58:0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真若是婚姻已死,我在帖中說“如果你已經是鐵了心不過那日子,建議先去理清身份,玩點真格的”。過不下去,還是先離婚,再去找另一個他/她比較好。當然,這是我個人的想法。

所有跟帖: 

同意你說的,不過之所以很多人先開始婚外情再離婚,是本著找到下家再辭上家的原則 -納蘭- 給 納蘭 發送悄悄話 納蘭 的博客首頁 (103 bytes) () 09/03/2012 postreply 13:25:40

這點你說的對,很多離婚是婚外戀導致的, -平凡羽佳- 給 平凡羽佳 發送悄悄話 (209 bytes) () 09/03/2012 postreply 13:42:32

幹嘛要辭退上家?最好共存。多多易善。 -星星- 給 星星 發送悄悄話 星星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3/2012 postreply 15: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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