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著,這婚能不離就不離,實在得離一定是有離的理由,離了也能活人。

本文內容已被 [ 把酒話桑麻 ] 在 2012-07-12 18:19:01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所有跟帖: 

當事人最清楚為啥離婚的, -星星- 給 星星 發送悄悄話 星星 的博客首頁 (173 bytes) () 07/10/2012 postreply 17:46:55

人鬥不過天命 -volleyballfan- 給 volleyballfa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14/2012 postreply 14:36:29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