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就是他不適合我。
說好聽一點是,說不能欣賞我的單純和幼稚。
說難聽一點,就是不能忍受我的低情商,直白,和缺乏與人溝通的技巧
很多男人是無法忍受這一點的。這也是我自認為雖然最初對男性的吸引算是比較容易,但個性裏沒有男人會喜歡的優點。我說過的,女人該有的品質,善解人意,溫柔體貼,心靈手巧,懂得生活趣味,我一樣都沒有。我說過,我要是男人,就不會喜歡像我這樣的女人。
但是我客觀的說,酷哥對我是殘酷的。從一開始的報複行為就是,我可以理解他,但我不認同他的做法。
所以我們其實從一開始就不合適
至於我寫email給他,確實有缺乏替人著想,替男人著想,這是我的情商太低,加上沒有對他的性格判斷的能力,這也再次說明我們之間不合適。
再次傷害了他,我隻覺得這是我個性的缺點,但不是我的錯。
因為我就是我,心直口白,情商低下,即使要改,也是要時間也不一定完全都能改了。
你們也看到了,我連自己的麵子和尊嚴也不會給,所以我再這裏把後記的事一五一十全部說了。不然,我會說到被異性友人點破為止。
我不後悔當初的做法,因為那時真正的我,我不虛偽也讓他看到真實的我。即使這個真實的我真的很招討人厭。但我的胸襟是坦蕩的。
我沒有故意想要扒光酷哥的衣服,雖然我的行為的結果是這樣的。他不能接受,再次說明我們不適合。
我move on, 他也move on.
我沒有恨他,我就覺得,這個人對我來說不值得。所以那些記憶,很難說是美好和可以珍藏的。
他恨不恨我,我管不著,我不用道歉,也沒有歉意。
他討厭我,怕見我。我不怕,看著他光光的身子,我會笑,不是嘲笑他,而是看開了那年夏天的事的笑。
隻是,成熟一點的我,再遇見這樣的人和事,我會學會提人家著想一點,不要扒光人家的衣服。